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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01月14日  来源:

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元市市中区东坝利州东路667号
邮编:628017
电话:3304759
网址:http://www.gylss.gov.cn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并实施管理。
  (三)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权,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办法,监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四)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研究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输出工作;规划劳动力市场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本市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不含外国专家)在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制定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广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定外国在广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
  (五)组织拟定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制定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规划及政策;制定全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培训计划和评估认定制度。
  (六)拟定调整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审核并发布全市地方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七)拟定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八)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拟定完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依据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政策和基本标准,制定全市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标准的实施办法;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汇总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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