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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局
2008年01月14日  来源:

广元市文化局(广元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地址:广元市市中区东坝新民街46号
邮编:628017
电话:3266578
网址:http://www.gywh.gov.cn
办事指南:http://www.gywh.gov.cn/bszl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文化工作、新闻出版、著作权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全市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五)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六)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工作的审查申报。
  (七)管理全市文物事业和博物馆事业。
  (八)负责全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含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的管理;负责新办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及其它印刷业、书报刊发行单位和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发行单位管理。
  (九)对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实施管理监督。
  (十)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含包装装潢印刷业及其它印刷业)。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出版市场,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十二)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
  (十三)管理、协调教科书、中小学教材、教参、教辅、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它重点出版的印刷、复制发行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查处或协助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协调著作权纠纷。
  (十五)拟定全市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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