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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新生儿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16-11-23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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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父母双方户口本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父母双方结婚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已婚提供)。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县以上公证机关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未婚提供)。

缴纳社会抚养金收据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已接受处罚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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