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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人员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16-11-23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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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释放、解教证明书(由责任区民警签字)

查验原件。

原籍注销户口证明

查验原件。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

身份证标准照片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白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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