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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16-11-23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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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进入川内各地区人员联系函(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类、技师类职称人员,由省(市)人社部门出具)

查验原件。

入户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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