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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16-11-23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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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公选、公招、选调通知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查验原件。

进入各地区人员联系函(由省、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出具)

查验原件。

住房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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