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16-11-23 来源:
市政府办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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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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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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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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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公选、公招、选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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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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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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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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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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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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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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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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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各地区人员联系函(由省、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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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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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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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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