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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16-11-23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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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华侨回国来川定居证》

查验原件。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与户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身份证标准照片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白色背景、1寸、16岁以上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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