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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15      来源: 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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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6〕7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9日

四川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15〕53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6〕1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6〕17号)精神,更好发挥品牌对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高端化、品牌化等消费特点。但是四川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比较突出,品牌现状与消费者日益提高的品牌需求有较大差距。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和需求结构升级,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引领消费,创造新需求,提振自主品牌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更好发挥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强化企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益慈善等社会责任,实现更加和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建立完善“市场决定、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机制,进一步优化法规政策环境,切实提高企业竞争力,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实施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和品牌创建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含金量高、知名度高的“四川品牌”,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扩大省内消费需求,引导省外境外消费回流,推动供需总量和结构相互适应,加快推动供给结构优化升级,适应引领需求结构优化升级,为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持续动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省品牌发展的环境明显优化,质量基础有力夯实,市场环境得到净化;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主体作用得到发挥、产品品种不断丰富、产品品质全面提升,一大批具有特色的“四川品牌”脱颖而出;品牌发展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行业协会作用明显,消费者本土品牌情感深化,消费信心大幅提振。全省注册商标达到60万件以上,马德里国际注册达到600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达到260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290个以上,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达到80个以上,评选四川名牌达到1600个以上,新增中国质量奖企业和个人6个以上,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1000个,新创建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8个以上、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10个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生态旅游示范区5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5个以上,培育和壮大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品牌集群。
四、重点工作

(一)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1.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大力实施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围绕10大类四川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以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同行知名品牌为参照,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提高“四川制造”产品的竞争力。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开展团体标准制定等试点工作,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批准发布地方标准400项,打造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0个,实施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30个,创制一批“四川制造”“四川服务”先进标准,形成对外竞争新优势。(省质监局牵头,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在川国家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27个国检中心和54个省检中心检测能力和水平。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军工企业整合,推动质检、特检技术机构横向纵向整合,打造检验检测认证集团。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究,推动计量检测机构能力提升,推进先进计量技术和方法在企业的广泛应用。(省质监局牵头,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3.搭建质量创新平台。加强质量技术创新,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产品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支持重点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为开展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支撑。加强产品设计创新,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不断研发新产品。联合四川大学成立质量研究院,加强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四川名牌评价地方标准,完善品牌评价相关标准体系。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科技厅、省质监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4.加强质量人才建设。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品牌创建机制,培养引进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实现人才开发、质量提升、产业发展融通互动。实施技能人才培育行动,大力宣传工匠精神,培育造就一批工艺精湛、技术高超、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每年组织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消费品等行业,生产、流通等领域相关人员培训,在2000家大中企业中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中高级职业技术教育,夯实“四川制造”向“四川创造”转变的人才基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质监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二)促进供给结构升级。
1.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支持农产品、食品等龙头企业提高技术研发和精深加工能力,针对特殊人群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功能食品。鼓励企业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出一批新产品,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建立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强化消费市场运行分析,促进供给有效对接消费要求,为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支撑。加快旅游产品开发,形成以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特色旅游城镇和精品旅游村寨等为支撑的现代旅游品牌体系,增加旅游产品供给,丰富旅游体验,满足大众旅游需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发展委配合)
2.促进农产品品牌提升。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施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参照出口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满足中高端需求。大力发展优质特殊农产品,着力包装策划推出一批体现四川特色、便于海内外游客携带的旅游化农副土特商品。支持乡村创建线上销售渠道,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范围,打造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满足更多消费者需求。(农业厅牵头,省旅游发展委、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3.促进消费品品牌提升。围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产品强质工程,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提高四川造产品的可靠性、美誉度和竞争力。支持企业开展战略性新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示范,提高新材料质量,增强自给保障能力,为生产精品提供支撑。优选一批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展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试验和制造,提高产品性能和稳定性,为打造“四川制造”精品提供可靠性保障。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尽快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促进制造业升级。(省质监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4.促进服务业品牌提升。实施服务业“三百工程”,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品牌培育计划,着力培育一批效益好、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服务业重点品牌,不断提升服务品牌核心价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生活服务中心,实施数字化视听社区工程,提供数字化服务,提供方便可信赖的家政、儿童托管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实施“服务标杆”引领和游客满意度提升计划,遴选和公布一批质量领先、管理严格、公众满意、适宜推广的服务标杆。(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三)推动需求结构升级。
1.努力提振消费信心。加大农产品、食品和消费品等产品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比对结果,全面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者选购优质产品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环境保护日”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着力提高消费者质量意识和普及质量知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将正面引领和反面曝光相结合,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避免信息误传误导影响企业和产业发展。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整合现有信息资源,逐步加大信息开发利用力度。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省质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配合)
2.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村居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大力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食品药品、日用品、农资、建材等假冒伪劣行为,全面清理“三无”产品,不断拓展农村品牌产品消费的市场空间。加快有条件的乡村建设光纤网络,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保障品牌产品渠道畅通,便捷农村消费品牌产品,让农村居民共享数字化生活。深入推进“百镇建设行动”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释放潜在消费需求。(省委农工委、省质监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3.持续扩大城镇消费。实施消费品质量升级计划,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鼓励传统出版单位、广播影视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巴蜀优秀文化,扩大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支持成都、雅安、乐山、凉山、攀枝花等市(州)加快建设康养旅游基地,提供养老、养生、旅游、度假等服务,满足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需求。合理开发利用冰雪、低空空域等资源,发展冰雪体育和航空体育产业,支持冰雪运动营地和航空飞行营地建设,满足高收入群体消费升级需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牵头,省旅游发展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
(四)加强品牌宣传推介。
1.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四川制造”“四川服务”等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树立四川品牌的良好形象。推动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宣传四川优质产品,集中包装宣传川菜、川茶、川酒等特色品牌。组织省内媒体开办《品牌四川》宣传栏目,编印《四川品牌质量故事》,提高本土品牌的影响力、美誉度和认知度。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质量品牌公益宣传,积极引入城市广告牌、高速地铁广告牌、双流机场户外广告、微博微信、网络社区等广告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全天候宣传四川品牌。(省质监局牵头,省委宣传部、农业厅、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
2.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组织企业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办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四川名牌馆”“四川地标馆”“四川有机产品馆”等专题推介活动。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在重点出入境口岸设置自主品牌产品展销厅,在重要市场举办四川自主品牌巡展推介会,扩大四川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互联网+四川品牌”行动,支持四川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利用四川省和成都市跨境电商平台、天府网交会、淘宝、京东等平台集中展示四川名优产品,不断提高四川品牌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商务厅牵头,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着力构建“政府推进、企业主体、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品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明确工作任务,把握总体目标和时间进度,制定有力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尽早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激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按照川府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对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单位给予奖励,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推动“质量和品牌优先待遇”,在项目规划、融资上市、招商引资、科技研发等活动中,为质量优势和品牌企业提供“同等条件优先”和“优质优价”的待遇。
(三)加强市场监管。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提高执法的有效性。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
(四)营造良好环境。强化品牌创建要素保障,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整合金融、财税、科技、人才等社会发展资源,营造品牌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制定产品质量促进条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大幅度提高失信成本。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和需求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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