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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4-14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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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扣“三个一、三个三”发展战略体系,加速集聚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18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181人。其中:市级98人,县区83人(详情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是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2.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4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广元人才网人才引进报名系统(www.cbrcw.com/Introduction),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四川省广元市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等,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使用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广元市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非应届毕业生生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图片,要求本硕专业一致的同时上传本科毕业生证书及学位证书图片。所有电子照片、图片均要求为jpg格式,200KB以下。

(3)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或再次填报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2017年4月25日—26日,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才办、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gy.lss.gov.cn:8080)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面试邀请通知。

(三)面试

请接到邀请通知的面试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先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自行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四川省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待引进(招聘)对象确定后,分别由市县(区)组织、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再统一组织复检。

(五)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在2人及以上的可确定2人进行差额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招聘)。

考察人员名单在广元人才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招聘)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在广元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主要政策待遇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规定,引进(招聘)人员政策待遇主要有:

(一)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经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广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二)对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

(三)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

上述政策待遇仅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才能享受。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 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才办、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才办、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人才办                3267757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14757

 

附件:四川省广元市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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