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17〕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