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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7-08-28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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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广发改函〔2017148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7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勇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竹园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建议》(第67号建议)已转我委办理。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青川竹园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经济开发区。我委已将竹园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经济开发区纳入了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作为市列重点专项规划的《广元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将竹园经济开发区列为八大组团发展的重点工业园区之一。

结合《四川省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我委多次衔接省发展改革委,目前,《四川省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初步明确将青川县竹园经济开发区列入拟设省级开发区培育名单。

结合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我委及时指导竹园经济开发区完成了审核公告目录申报、复核工作。目前,省政府已将青川竹园经济开发区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但国家发改委考虑到青川县被划入主体功能区中的生态保护区,对将竹园经济开发区纳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修订目录持谨慎态度,此次能否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衔接,努力争取竹园经济开发区纳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待省开发区“十三五”规划出台后,按照列入创设省级开发区培育要求,我委将积极指导竹园经济开发区做好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明确主导产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等扩区前期工作,提高竹园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实力。

再次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87

 

 

(联系人:王天娇;联系电话:0839-3262416

 

 

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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