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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出台《方案》明确对有能力却不就业的人员停发低保金
发布时间: 2017-11-16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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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元市出台《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引导具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增强其就业动力,对具备劳动能力、劳动条件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同时,对实现稳定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引导其积极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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