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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民副市长在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
发布时间: 2018-02-06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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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民副市长在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

治理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8年1月31日)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专项治理行动,自2017年7月启动以来,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先后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市政府先后几次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强调,充分体现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前期排查情况看,全市近70%的高层建筑存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低、设施维护不全面、教育宣传不够深入等消防安全问题,大部分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能力比较薄弱。如:利州区恒星城小区因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瘫痪,已被省政府挂牌为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单位,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亲临现场办公,但火灾隐患整改效果仍不明显;苍溪县荣新江南半岛小区入住近1000余户,却因消防供水管网损坏无法满足消防安全需求,苍溪县政府虽已将该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纳入工作日程,但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朝天区鑫地源首府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火栓管网损坏严重,消防设施瘫痪,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广元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安全。其他县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多少都存在问题,要认真对照检查。

       高层建筑具有体量大、功能多、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等特点,是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灾区”,消防安全的社会敏感度很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近期,国内外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如:2018年1月26日韩国密阳世宗医院急诊室发生火灾,造成39人遇难,151人受伤;2017年12月1日天津市河西区一栋高层建筑突发火灾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2017年12月10日九龙寺突发大火,导致“亚洲第一高木塔”被毁;2017年10月25日利州区万源古堰社区1号楼电缆井发生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这些事故和惨痛的教训再次警示我们,消防安全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

       目前,治理工作时间已过半,又正值冬季火灾高发期,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火患猛于虎”的危机意识,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底线意识,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持续发力、持续加压,认真排查整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切实把治理工作作为改善发展环境、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安定的大事来抓,确保实现全市高层建筑零火灾的目标,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纵深开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纳入“防大火”这条主线来统筹开展。各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要逐一健全隐患台账,倒排工期,针对突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工作职能和任务,定责任、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定方案,及时予以处置。公安消防部门要着重抓好工作协调,指导有关行业部门明确任务和标准,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监部门要重点抓好工作的统筹,站在大安全的角度,进一步督促强化行业监管;建设规划部门要突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监管,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本系统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社会福利机构监管;卫生部门要重点加强医疗机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旅游部门要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高层宾馆酒店等服务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管;文化部门要重点强化设在高层建筑内部的KTV、网吧、游乐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监管;教育部门要重点强化设有高层建筑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内高层建筑小区的监管,按照《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进一步规范居民小区电瓶车充电问题;电力燃气部门要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居民小区开展排查检查,集中整治电气安装不规范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实施“零容忍”整治,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迅速制定解决方案,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又无力整改的,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养患成灾,决不能让高楼大厦“带病”运行。

       (二)明确标准建设,突出规范管理。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住建和消防部门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对高层建筑的微型消防站、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标识标牌、电瓶车充电、消防宣传工作等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化、规范化的标准,为实现高层建筑的标准化管理提供了蓝本。各地、各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物业小区的高层建筑智能化、标准化建设工作,2018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高层建筑管理APP软件的推广使用;2018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识标牌等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我市高层建筑的信息化、痕迹化管理,增强高层建筑的火灾防御能力。

       (三)加强基础防范,突出源头管控。高层建筑抬升了居住活动的高度,也带来了消防安全的高风险。如果在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等方面把关不严,就会从源头上造成大量“先天性”隐患,形成大量危楼、险楼。因此,要从严把好新建高层建筑消防审核验收关口,新建高层标志性建筑,消防设施要跟上,新建的高层建筑必须符合消防规划,同时建设标准要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高层建筑必须按规范要求使用耐火材料,必须按规划建设消防通道,高层建筑的装饰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决不允许施工;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决不允许使用。

       (四)强化宣传培训,突出素质提升。住建、消防等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户外LED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活动;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营造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提升高层建筑人员的自防自救能力;要持续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务必实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提高业务操作水平。

       三、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担起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要求,定期研究解决高层建筑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加强跟踪督导,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切实加强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社会单位特别是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强化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二)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消防工作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综合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高层建筑安全方面的问题,已成为“城市病”中的一类“重症”,维护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公安、安监、住建、质监、工商、城管、消防、电力、燃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真正把责任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把压力传下去,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在做好“防”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战术研究,提升攻坚克难的“硬本领”,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灭得了、打得赢。

       (三)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市政府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并建立跟踪问效、检查督导等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为契机,紧密结合地域特点和季节更替,统筹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等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指数整体提升。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敷衍推诿的该通报的通报,该挂牌的挂牌,该约谈的约谈,凡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消防安全重在日常,贵在坚持。春节、全国“两会”将至,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各类物流集散增量加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盯“最不放心场所”,全力开展好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兢兢业业的工作状态,以更高标准、更强措施、更大干劲,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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