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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民副市长在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8-05-15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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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市长  胡国民

2018年5月9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对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动员部署,黄小平秘书长做了重要讲话。下来之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广元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抓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这里,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认识到位、重视到位。

主要是明确“三个必须”:

第一,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必须落实的重大部署。《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07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本次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历史背景下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部署,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下决心去产能调结构、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到位。

第二,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时间主要为2017年;第二阶段是全面普查阶段,时间主要为2018年;第三阶段是总结发布阶段,时间主要为2019年。普查的时效性很强,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一步迟、步步迟,一步没做好、就会步步做不好。今年是普查工作的最关键一年,今年工作开展的好坏,将直接决定普查工作最终的成败与质量。所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确保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第三,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必须抓好的基础工作。底数清,才能方向明;问题清,才能措施准。建设中国最干净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必要前提,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清楚敌情,否则就是盲目作战。本次普查,就是要突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旨在摸清当前不同行业、领域污染源总体分布和排放基本情况及动态变化信息,全面掌握环境污染源底数,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长效治污夯实基础。

二、狠抓关键环节,坚决做到行动迅速、推进有力

主要是确保“三个到位”:

一要宣传发动到位。搞好污染源普查宣传,把社会力量组织起来,取得调查对象配合,引导社会各级参与,是保证普查圆满成功的重要前提。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新媒体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污染源普查,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的特点对宣传重点进行统筹谋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要注重宣传实效,特别是要切实解决普查对象的认识问题,消除其思想顾虑,如实提供数据、反映情况。

二要力量配备到位。这次污染源普查是环境保护的一项专项调查,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需要一支强大的技术队伍。普查对象包括全市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5大类18个小类,每个小类又有若干项内容。通过普查,全面摸清上述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县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普查的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标准也高,而且非常专业,对我们是一次全新的检验和考验。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技术规范要求,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污染源普查工作队伍中来。要根据工作需要,扎实抓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普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污染源普查精兵强将。

三要成果应用到位。普查的目的在于运用,要以此次普查为契机,同步推进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各类污染源数据库,建立更加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统计数据质量。要在普查的基础上,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要对数据进行认真梳理,全面分析,深入研究,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有针对性的提出政策建议,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逐步改善我县城乡环境质量。

三、压紧压实责任,坚决做到抓紧抓牢、落地落实

主要是注重“三个强化”: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行动起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推动全市普查工作尽快实施见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担负起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本领域污染源普查工作职责,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普查办要担负起牵头揽总、综合协调职责,切实加强统筹、指导和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设立普查工作机构,落实专人专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要牢固树立普查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不让、主动完成,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污染源普查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夯实压实工作责任。环保、经信、水务、农业、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任务较重,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各级普查办(环保局)要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经信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水利部门配合做好生活污染源涉入河排污口部分的普查工作;住建部门、城管部门配合做好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普查工作;公安、交通部门配合做好移动源普查工作;财政部门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其他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履行好职责,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要强化监督考核。数据质量是污染源普查的生命,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关键。要严格执行普查相关技术规范,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绝不允许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篡改普查数据。要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关心、指导、督办,积极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推动普查工作透明公正。要建立健全督办制度,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将普查工作纳入各县区及有关单位环境保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严格逗硬考核,对普查工作推动不力、普查数据失真的地区和单位要严格追究责任。

同志们,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向上级和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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