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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0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发布时间: 2018-05-24      来源: 广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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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司法厅发文表彰通报,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嘉陵司法所等40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我市“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自2016年全市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加强广元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全市各级司法局围绕“抓规范、强素质、创一流”的目标,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全面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硬件设施、业务软件、队伍等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两年来,全市司法所共组织参与调解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8000余件;组织开展法治宣传4300余场次,受影响教育群众达16900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法律建议700余条;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38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余件,为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作出了有力的贡献,得到了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认可。

(谭超记者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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