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剑阁县“四举措”激励有位者有为 » 详情
剑阁县“四举措”激励有位者有为
发布时间: 2018-08-01      来源: 剑阁县政府
【字号:
打印

(1)调研出认知。深入开展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体制“大调研”活动,调研工作小组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和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20余个乡镇,开展谈心谈话200余人(次),发放问卷调查276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104条,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2)提拔有依据。出台《剑阁县拟任科级领导干部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把政治素质过硬作为干部任用的第一要素,将政治理论知识列入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大纲,并把考试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研制《严管厚爱干部十条措施》,激发广大干部投身“三大攻坚战”。(3)监督促忠诚。采取“巡察组推荐+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组织部门集中评审+县委研究决定+群众监督”方式,评选“十佳乡(镇)党委书记”“十佳乡(镇)长”20名,评选“作风纪律深化年”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20名;加大问题线索排查,梳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7件。定期将正反典型在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上曝光。(4)集训提能力。聚焦当前工作重点和干部需求,开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读书班、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专题班次12期2988人(次),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各部门、乡镇将中心工作、业务工作与当前重点相结合,分层分类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培训各类干部7300余人次;选派县级领导干部40人(次)、科级领导干部50人(次)参加省市调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