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川机发3414号)及市政府办的相关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对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自查。现有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件,已失效的1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如下。
序号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 日期 |
清理 结果 |
1 |
广司〔2017〕 3号 |
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的通知 |
2017年1月6日 |
保留 |
2 |
广司〔2016〕43号 |
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律师以案说法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6年4月19日 |
已失效 |
广元市司法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