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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峤同志在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8-09-29      来源: 广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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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决定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刚才,兴荣同志通报了前一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具体安排了下一步工作;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利州区、苍溪县作了很好的发言,我都赞同,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

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从2003年国务院将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整合为经济普查起,已经开展了三次经济普查。

第一,从时间维度认识重要性其一,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真实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成果,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有利于完整及时客观揭示经济运行态势,掌握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情况和问题,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夯实数据基础。其二,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改革开放四十年发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大展示、大总结。其三,普查全面结束在202012月,普查成果将客观总结评估“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为启动“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扎实的统计支撑。

第二,从功能维度认识重要性。其一,是对经济发展的全面体检。搞好经济普查,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摸清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基础,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为科学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统计支撑;有利于摸清大扶贫战略实施对二、三产业的影响,全面掌握脱贫攻坚与产业扶贫互动情况,既有利于找准脱贫攻坚短板,发现存在的问题,又有利于围绕扶贫目标超前谋划产业,提升产业扶贫精准性。其二,是对统计数据的全面透视。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是严防统计造假、夯实数据基础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健全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检验统计数据可靠性;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数据整改工作,切实筑牢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范底线。

第三,从我市实际认识重要性。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广元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的决定》《中共广元市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开展经济普查有利于全面比较分析、认识掌握广元在“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和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的地位、优势和短板,有利于全面衡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基础、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找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提供科学的统计支撑。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破解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与以往普查不同,它是在新形势和新的社会背景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充分吸取前三次经济普查的经验教训,切实认清本次普查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作好充分思想准备,严格规范操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普查工作。

第一,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所有行业门类。普查对象不仅包括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企业、事业、机关、社团、民办非企业、村居委会等,还包括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个体经营户,同时还要对第一产业的农林牧渔业的法人和产业单位进行清查。涉及我市3万左右法人单位、近6千产业活动单位、15万以上个体经营户。普查对象多,分布散,具有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要在国家规定的质量控制标准范围内做到准确登记、全面登记、不重不漏登记难度增大。

第二,技术含量高,人员选聘难。这次普查将全面使用普查区电子地图,在电子地图上对所有的普查对象进行准确定位,然后开展普查登记。地图绘制不准确,边界不清,范围不准,普查对象难以准确定位,普查登记就无法进行。此次普查还需要对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现场采集普查数据,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而且经济普查涉及指标多、指标逻辑关系复杂,对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选择既懂会计、经济、统计,又要熟悉计算机、网络、地图绘制等知识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增加了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难度。

第三,普查基础差,质量保证难。从前三次普查情况看,存在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支持力度不够;部分县区普查经费特别是“两员”工作经费及补贴没有及时拨付到位等问题;从全面普查试点情况看,部分企业和个体户存在思想顾虑,担心普查数据同税收挂钩,不愿意主动配合调查,可能导致部分单位、企业的漏查和少报。从我市实际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等普查对象没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和统计台帐等;即便是规上或者限上企业也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都可能导致普查的数据缺乏依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影响普查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

第四,普查要求高,成果关联难。这次经济普查将全面查清查准查实我市第二、第三产业家底,为GDP统一核算和“三新”统计提供有力的基础依据。普查成果将用来修订核实各地GDP和第二、第三产业数据,可能对我市经济总量和位次产生较大影响。所以,此次经济普查成果既与年度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密切相关,又与国民经济规划编制紧密相联;经济普查数据既要客观真实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又要经得起专家学者的评估分析,更要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和历史的检验,对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把握总体要求,提升普查质量

前面兴荣局长就工作的进度要求作了具体安排。尽管本次普查时点为今年123124时,但普查全面结束在202012月,时间跨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

第一,要把握目标要求其一,基本目标。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其二,更高目标。通过普查,要切实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第二,要把握方法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对原条例行业范围、普查方法、普查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的一些规定作了修改完善,普查人员要全面学习掌握修订后的条例,更好运用条例指导普查工作。如,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但对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情况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修改后的条例适当扩大了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的对象范围,规定对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也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经济普查对象负担,降低经济普查成本,增加规定了经济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的款项。又如,为适应主要使用电子设备现场采集数据、企业联网直报等新的数据处理方式,将原条例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清查形成的单位名录,做好经济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不再规定经济普查机构应当逐级上报普查数据。

第三,要把握纪律要求。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严防普查弄虚作假,坚决防止虚报、瞒报、迟报、漏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普查人员要严守普查纪律,切实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职责,依法引导普查对象配合普查,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的行为。

第四,要把握质量要求。要始终坚持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要求,普查机构必须以数据质量为中心,把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贯穿到普查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范操作,以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状况。要始终坚持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贯彻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加大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

四、精心组织推进,确保目标实现

这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求,统筹安排,密切协作,切实把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经济普查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组织责任,主动关心支持普查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抓落实。

第二,要加强协作配合。经济普查是各级政府强化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服从大局,按照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统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经信、商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行业领域普查对象的财务基础资料规范和宣传动员工作;工商、民政、编制、税务等部门要按照普查方案,及时提供掌握的单位名录资料,积极参与单位清查、普查实施和资料开发等工作;其他协作部门要积极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登记资料和业务统计资料,参与单位清查、评估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将经济普查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拨付到位。

第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是普查准备阶段的重要工作,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数据真实有效的基础和保障。一方面,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能力强的干部参加到普查工作中,选聘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热爱普查工作的同志充实普查队伍。另一方面,要扎实抓好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修订后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确保每位普查人员能够准确掌握普查内容要求,能够熟练使用手持移动采集终端等普查工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普查质量。

第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深入开展普查宣传,让普查对象了解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了解经济普查法律法规规定,动员引导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依法配合普查、据实提供数据。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把经济普查宣传作为重要任务,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普查社会动员,为普查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五,要加强督查督办。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督查部门加强对经济普查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坚决杜绝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近期,省上将开展专项督查,市经济普查办要在省上督查前先行开展一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前整改到位。

同志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大家通力协作,扎实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优质高效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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