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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 2018-10-19      来源: 剑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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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理顺管理体制。将剑门关林场从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剥离,与国营三江苗圃合并,划归直属县林业局主管的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涉及36名企事业人员完成整体划转,经费纳入财政一级预算全额保障。(2)明确职能职责。将国有林场的性质界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场长负责制,职能从育苗造林和木材生产转变为培育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促进生态旅游发展。(3)转换经营机制。旅游开发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景区开发公司代表政府在剑门关林场所辖的剑门关景区内从事生态旅游开发。林场在保护为本的前提下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种养等特色产业,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场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此次改革将县林业局代管的446处11673亩零星国有林划归剑门关国有林场,林场管辖范围扩展到56个乡镇, 546地块40215.2亩,已全部完成林权重新登记,并于10月12日接受省林业厅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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