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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8-12-12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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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对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会意见内容,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贯彻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探索建立财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做好财政绩效考核工作,把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到预算安排中,确保财政预算工作更加高效规范、务实有用。三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以绩效为导向做好财政支出工作,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除符合规定的特殊事项外,原则上2019年不予追加预算。四是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守财政工作和资金管理的法律红线、政策底线,进一步扎紧财政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的笼子,形成依法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新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五是加强对企业资金管理。除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以外,市国资委要加强对所属企业财务资金特别是融资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融资贷款等资金有效运作、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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