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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首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在利州颁发
发布时间: 2019-01-17      来源: 利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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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广元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证仪式在利州区大石镇青岭村举行,由市农业局向大石镇青岭村颁发了全市首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正式成为合法市场主体,在今后可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利州区作为全国第二批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改革工作已通过第三方评估,并被评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突出单位,走在了全省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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