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广元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证仪式在利州区大石镇青岭村举行,由市农业局向大石镇青岭村颁发了全市首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正式成为合法市场主体,在今后可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利州区作为全国第二批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改革工作已通过第三方评估,并被评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突出单位,走在了全省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