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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9-01-28      来源: 广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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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建议和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审议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大会副秘书长、主席台就座人员等建议名单,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邓光志在讲话中指出,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位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突出政治担当,确保顺利圆满完成会议各项任务。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引导代表依法正确履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紧盯细节查漏补缺,主动对照标准狠抓落实,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苟英明、田中文、田诚、向永东,秘书长任利国和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谢晓东,市政协副主席韩跃明,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庆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周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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