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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年1月1日失效,详见广府办规〔2023〕4号)
发布时间: 2019-03-04      来源: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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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发〔2019〕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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