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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 2019-03-18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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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视频会议在成都召开,全省21个市州和183个县区设分会场。广元市司法局局长岳大文在主会场作经验交流发言,介绍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经验做法。

一、搭建“三大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域覆盖

去年88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制度安排。研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三步走”规划》和年度平台建设方案,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倒排工期抓落实,截至去年底,市、县、乡、村四级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一是搭建实体平台。利用现有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两委”建设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二是健全网络平台。整合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公布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依托视频会议系统建立网上人民调解指挥平台,实现实时连线远程调解。在广电网络电视开机页面开通“法治视窗”,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三是优化热线平台。将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每天1名律师值守解答咨询,按规定提高律师值班补贴,有效调动积极性。建立热线24小时响应机制,服务时间由工作日扩展到节假日。建立热线平台运行数据分析报告制度,按季度呈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依据群众需求热点指导开展普法宣传。

二、健全“三项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针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偏小、人员偏少,法律服务资源大部分集中在市城区的实际,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人员素质、推动工作合力等机制建设入手,破解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是建立优化配置机制,着力破解难题。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核准、司法助理员招录、推荐公证员任职资格培训等方面,优先向法律服务资源较少的县区、乡镇倾斜。统筹市、县(区)法律服务资源,11个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直接联系帮扶法律服务人员较少的县区。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在全市2681个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远程线上服务。二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每年分类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等集中开展政治业务培训,由局领导针对当前热点作政治学习辅导,邀请法学教授、法官、律师作业务技能培训。分批次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到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三是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合力。联合组织、政法、财政七部门出台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联合政法、人社、财政六部门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联合民政、住建等十四部门出台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公安局出台规范看守所律师值班工作实施意见,每年定期组织召开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检察官、警官阳光沟通协调会。

三、强化“三项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发力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聚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法治扶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一是开展法治文化“进村”,提升群众幸福感。统筹组织“法治文艺下乡”活动,每年集中编排一台高质量的法治文艺节目,在全市开展巡演。全市403个退出贫困村全面建成法治文化设施“五个一”体系,实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廊道、法治文化专栏和法治文化书屋全覆盖。二是开展法律服务“入户”,提升群众获得感。探索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管理“1234”服务模式,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每个微信群明确1名管理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类专业人员负责法律问题解答,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司法行政部门3级人员负责后方保障,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4项基础服务。三是强化基层治理“到人”,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以改革推进法治、以法治保障改革,22个村启动乡村治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探索建立积分管理机制,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等系列活动,让家风家训吹出新风、让纯美乡土汇聚乡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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