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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银保监分局对扶贫支行提出“668”监管目标
发布时间: 2019-04-22      来源: 广元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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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元市设有两家扶贫支行,分别为雅商行广元利州支行、达州银行广元支行。为有效引导扶贫支行精准定位,履行金融扶贫社会责任,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广元银保监分局提出“668”监管目标,推动扶贫支行更好地做实扶贫金融服务。

一是存贷比不低于60%,引导扶贫支行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力度。通过合理设定存贷比,引导扶贫支行持续加大对贫困县(区)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积极对接贫困地区小微民营企业、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扶贫产业,使贷款覆盖面和新增额不断提高。
二是扶贫贷款不低于贷款总额的60%,督促扶贫支行坚守市场定位。通过科学设定扶贫贷款比例,引导扶贫支行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将信贷资金精准落实到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和贫困户,大力促进产业扶贫、项目扶贫、贫困人口脱贫,确保精准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
三是域内贷款不低于贷款总额的80%,推动扶贫支行肩负本地发展责任。通过确定域内贷款指标,引导各扶贫支行主动担负支持广元经济发展的责任,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广元市内,防止其将在贫困地区吸收的存款投放到域外,以此促进广元经济不断增长、贫困人口持续增收,最终实现扶贫支行与广元经济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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