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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我市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1件
发布时间: 2019-05-27      来源: 广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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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截至目前,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方面案件41件

20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获悉,自2018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方面案件41件,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16人,移送司法8人。

市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坚持双向移送、快速移送,建立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实现信息互通、纪法衔接、快查快处。

纪委监委收到或在履职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扫黑办,对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推动专项斗争不力等线索,政法机关同时移送纪委监委。去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39条,纪委监委向政法机关移送33条。

纪委监委在办案中发现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通报同级组织部门核查处理,组织部门在村(居)班子分析研判、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同时通报纪委监委。去年以来,纪委监委向组织部门移送64条。

扶贫主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后,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掌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后,也同步通报扶贫主责部门。去年以来,扶贫移民、交通运输等部门向纪委监委移送24条,纪委监委向扶贫主责部门通报264条。

县区纪委监委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属于市扫黑办管辖的,按照“先上移再平移”原则移送。市纪委监委发现的线索属于下级扫黑办管辖的,按照“先下移再平移”的原则移送。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向县区移送15条线索。

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微腐败”以及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统一起来,一体推进。

聚焦扶贫项目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重点整治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目前发现并纠正问题493个。深入落实问题线索快速处置、三级联查机制,受理并处置问题线索714件,立案查处426人,党纪政务处分389人。紧盯村霸、宗族恶势力把持村级组织,强拿、强要、强占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立案查处3件3人。

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蹲点调研、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线索大起底等活动,最大限度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去年以来,立案查处“微腐败”1016件,其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7条。

此外,同步整治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国家公职人员插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受理相关信访举报35件,立案查处23件23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违法阻工大摸排行动,排查重点领域影响施工建设24处18人,开展法制教育谈话43人。

(记者赵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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