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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 2019-08-12      来源: 广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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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自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我市将打响市城区缓堵保畅三年攻坚战


8月9日,市长邹自景主持召开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近期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面提高我市教育水平和质量。要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特别是要着力提升昭化区、朝天区、青川县高中阶段教育质量。要提高职业院校入学率,引导未进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院校继续学习。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改革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牢牢抓住产业振兴这个核心,积极培育特色农业产业,通过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产业效益。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加强已建成现代农业园区的管理,真正发挥效益。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积极发展非农产业。要建立更加科学紧密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调动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的主动性,使企业、群众利益得到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会议审定了《广元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审议稿)》。为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我市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按照示范建设体系指标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今年将按照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考核评估示范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和创建工作。会议指出,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打好市城区缓堵保畅三年攻坚战总体方案》。

2019年,我市将聚焦一批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改造建设道路、科学设置交通标识、取缔规范占道停车泊位等措施,使城市交通拥堵指数明显下降。2020年将重点围绕依法治理、交通建设、交通结构、智慧交通、交通文明五大提升工程,纵深推进缓堵保通攻坚工作。到2021年,实现市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出行更加安全、道路通行更加顺畅。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快市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建设,城管、交警等部门要实施精细化管理,优化小路口的交通秩序管理,科学设置信号灯,充分发挥交通警察的职能作用,把管理措施和工程性措施有机结合起来,让道路交通更加畅通。

会议审定了《广元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办法》规定,市长质量奖主要授予我市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对广元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在全市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组织不超过3个,有效期2年。

会议审定了《广元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送审稿)》。为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我市将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考核评价基础上,综合开展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考核采取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记者 兰宜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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