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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10-24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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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办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广府办发〔201942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现就《重点工作安排》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广元市司法局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起草了《广元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重点工作安排》。

二、制定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制定《重点工作安排》是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对标中央、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精神和目标要求,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

三、制定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川委发〔2016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川办发〔201946号)、《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广委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重点工作安排》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年度计划,是根据部门职能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责任的再分解、再部署。

四、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安排》主要明确了七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主要包括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4项重点任务。

二是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主要包括推进高质量立法、严格法规规章草案合法性审核、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4项重点任务。

三是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法律顾问作用3项重点任务。

四是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3项重点任务。

五是切实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3项重点任务。

六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多元依法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3项重点任务。

七是规范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开展示范创建、加强督察考核3项重点任务。

五、注意事项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各地各部门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推进,也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责任部门要对标责任分工,加快工作进度和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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