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我市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工作讨论会。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住建、文旅、卫健、退役军人、应急管理、体育、医保、残联等部门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重点就基本公共服务相关领域的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质量标准、财政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推进方案。
会议强调,要以“既不不低于省级最低标准、也不脱离实际盲目攀高、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为基本原则,结合我市的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人口结构和变动趋势等因素,进一步梳理相关领域的主要内容和执行标准,为制定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