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第一轮督察指出的88个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仍有27个整改不到位,运行仍不正常。(省整改任务第十八项) |
责任单位 |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人 |
张骏 |
联系电话 |
13808120977(王朝学) |
整改目标 |
规范设置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标志标牌。 |
整改措施 |
完成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标志标牌问题整改,确保正常运行。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主要工作:立即督促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标志标牌。 成效:已完成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标志标牌问题整改,目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