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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0-01-03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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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第一轮督察指出的88个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仍有27个整改不到位,运行仍不正常。(省整改任务第十八项)

责任单位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张骏

联系电话

13808120977(王朝学)

整改目标

规范设置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标志标牌。

整改措施

完成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标志标牌问题整改,确保正常运行。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主要工作:立即督促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标志标牌。

成效:已完成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标志标牌问题整改,目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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