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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采取“五个专”措施,实现涉疫医废即产即销
发布时间: 2020-02-06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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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专袋收集。除按要求包装外,均实行双层包装,并在表面粘贴红色警示标识,密封后禁止打开,不与常规医疗废物混装。



二是专人交接。由疫情收治医院、医废运输单位、医废处置单位各确定一名专业人员,疫情医疗废物在收集、转运和处置程序中,各责任人员之间实现一一对应。



三是专车运输。指定3台医废专业运输车为疫情医疗废物运输专车,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及时运送。



四是专账登记。市医废处置中心新购置1台电子台秤,专门用于疫情医疗废物计量。疫情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对产生的疫情医疗废物由专人收集后,实行专账登记,每一批次转移均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五是专炉处置市医废处置中心对收集的每一批次疫情医疗废物进行单独处置,做到了随到随处置,零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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