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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6条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发布时间: 2020-03-09      来源: 广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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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印发《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支持措施》,出台16条措施,从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稳岗保企政策支持力度5个方面,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在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方面,为促进防疫和生活必需品流通,对防疫期间执行政府统一安排,保障群众生活物资供应的大型超市、连锁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按实际发生物流费用的20%予以补贴。

在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对在3月10日前复工开工的省重点项目给予50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补助。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的茶楼、旅行社、个体诊所、培训机构、幼儿园、按摩美容等相关行业,免除2月份的市级国有资产租赁费用;其余行业2月份的市级国有资产租赁费用减免70%。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金融政策支持方面,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困难企业信贷资金投放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抽贷、短贷、压贷、罚息,通过多种方式,做到应续尽续、快续,确保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

在财税政策支持方面,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在2月底前全面复工复产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工业企业当年扩大产能,按扩产扩能生产设备购置的3-5%给予财政补贴,单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稳岗保企方面,延长社会保险缴纳期限,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和吸纳就业。

(记者盛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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