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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9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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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函〔2019〕1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应用,力争到2021年,建成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政务新媒体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打造一批优质精品政务账号和移动客户端应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清查,迅速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不互动无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要坚决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交流互动差、办事效率低的,要限期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到位。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已经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或应用的,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快清理整合。

二、理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秘书处、综合处)或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政务新媒体实行“谁开设、谁主办,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齐心协力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各类平台融合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五公开”,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做准做精做细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社会预期。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探索政民互动新方式。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聚合办事入口,优化用户体验,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

要建立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机制,对各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政务新媒体应及时转载;对需要广泛开展宣传的政府信息,要提前做好沟通协商,共同打造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权威信息发布矩阵体系。要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统一规划建设咨询答问库,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四、规范运维监管,加强内容发布审核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规范信息转载发布,鼓励原创信息发布,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规定按程序及时转送、上报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五、落实保障措施,营造政务新媒体发展良好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责任人,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到专岗专责。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着力强化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增强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具备较强能力的专业队伍。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网上监测和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意见》所称政务新媒体范围,认真填写《四川省政务新媒体统计表》(含纸质、电子文档),于4月20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邓蕾,联系电话:028—86604987,电子邮箱:dlei@sc.gov.cn。

附件:四川省政务新媒体统计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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