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通知的通知 » 详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9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通知的通知

川办函〔2018〕8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紧落实。
 一、明确职责分工

  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和省直各部门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负责推进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域名规范和清理工作。要建立规范清理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将域名规范清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省编办、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网信办等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域名规范清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全省规范清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规范清理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共享重要信息。
  二、抓紧完成任务
  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要加强对本地政府网站的业务指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域名注册注销、市级部门网站域名分配收回以及安全防护和监测处置等管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政府网站域名规范工作。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填报“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通知》附件1)并统一汇总收集,逐一审核后填报“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参照《通知》附件2编制)。
  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含二级单位)可参考《省政府各部门域名初步分配表》确定本单位域名,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10月15日前将《省政府各部门网站二级域名确认表》书面提交省政府办公厅(所涉表另行分发)。省政府办公厅将在10月20日前完成域名解析工作,省政府各部门网站原有域名自10月20日起与新域名并行使用,域名调整情况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告3个月,到期后填报“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按程序注销原域名。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通知》清理注销不符合要求的域名,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同时将清理情况报告、“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和“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仅市州填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三、确保工作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明确的域名结构、规范流程以及清理范围、时间进度等要求,扎实开展网站域名规范清理和信息填报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有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域名规范清理的情况将纳入网站季度普查和年终绩效考核。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规范清理的做法,完善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管水平,促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联系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杨雯,028—86606317、18802801056;传真:028—86604572;邮箱:152927657@qq.com;省电子政务运营中心负责技术支撑:马江勃,1530818778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