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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8-15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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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2〕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38号)精神,现将切实做好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2008年又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5月24日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这表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由办公厅(室)系统的工作上升为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同时,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依法行使权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有效地抓好相关工作。
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坚持政府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有关各方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根据当前工作任务和长远需要,健全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牵头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的指导,上下联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总体要求,把握公开重点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握好今年中央明确的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八大方面的重点领域,切实做好这些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在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方面,在对已有支出结构、变化因素、使用绩效等公开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行政权力事项和外部运行流程图、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相关编制说明、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民生工程预算总体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
    (二)在保障性住房公开方面,重点把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突出民生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质量安全管理等信息公开。
    (三)在食品安全公开方面,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
    (四)在安全生产公开方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安全生产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
    (五)在征地拆迁方面,严格履行征地拆迁报批前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环节信息公开。
    (六)在环境保护方面,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的环保信息公开,推进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事项的公开。
    (七)在招投标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八)在价格信息和收费方面,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型收费公示制度,及时查处价格和收费违规违法行为等。
    三、完善公开载体,夯实工作基础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和政务服务载体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继续优化网站功能,要注重网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发布信息的把关审核,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及政务服务中心要按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阳光服务”热线、报刊、广播、电视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作用。四是推崇建立政务微博、官方微博,建立声讯热线等公开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方便获取、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应对,务必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加强社会舆情引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对照市政府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立即对本县区、本部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2012年10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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