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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机构职能类栏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4      来源: 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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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机构职能类栏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办公室,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国办发〔2019〕14 号)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的要求,现就修改完善机构职能栏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 号)“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机构职能”扣分指标,查漏补缺,逐一完善。
  二、部门网站要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并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政府信息。对已定密的三定规定信息,应将有关涉密信息删减后,报定密机关同意后公开,公开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
  三、县区政府网站要开设专页,集中展示机改后机构职能信息。各县区将机构职能链接地址,各部门将调整后机构职能信息,于5月 10 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信息管理平台”报送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在以后工作中,若部门机构职能信息或县区政府网站机构职能网页链接地址发生变化,请重新报送并通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网站管理工作人员。
  联系人:张欢,电话:3318152。
                                                           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9 年5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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