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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4      来源: 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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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办公室,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做好 2019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此件已公开发布,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使用统一的年报格式模板,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9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19〕117 号)等文件要求,在全面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6 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年度报告要充分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表现形式,图文并茂,让群众看得懂、易获取、能监督。
  二、提交时间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市级部门在2020年1月31日前将本机关年度报告提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各县区在 2020 年2 月15 日前将本级政府年度报告提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填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汇总市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县区的年度报告后,于 2020 年3 月5 日前向社会公布。
  三、监督考核
  今年是新条例修订实施后首次编制年度报告,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认真填报,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督促本县区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年度报告内容不完整、公布时间不及时、公布渠道不规范、统计数据不准确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严肃问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9 年12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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