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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至12月专项检查三大类监测活动
发布时间: 2020-07-30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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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专项检查的通知》,7-12月将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等三大类监测活动开展专项检查。

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将随机抽查非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约95家,随机抽查取得CMA(中国计量认证)的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至少15家,“原则上随机检查”。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联网检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专项检查,采取联网检查、现场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随机选取约36个环境空气站点和20个地表水省控、市控自动监测站点进行检查。

监督检查结果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向社会公开,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本栏撰稿本报记者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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