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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建好“三项制度”规范农贸市场经营
发布时间: 2020-08-17      来源: 青川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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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取缔占道经营。建立《摊店不占道经营承诺保证制度》,让管理方与市场经营户一对一签订承诺保证书,从根本上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约束,严控占道经营现象源头,先后共规范超“禁占线”经营乱象共18家,整治随意摆摊设点60余处,有力有效解决占道经营现象。⑵统一经营风貌。建立《市场周边统一规划风貌管理制度》,打造“十个统一”,对早夜市摊点、“禁占线”、遮阳伞、家禽水产销售区、水果贩售点等进行统一布局、合理设置。截至目前,共设置“禁占线”112米、阶梯置物架18个,规划家禽水产,水果售卖区48处,让市场周边整体风貌焕然一新。⑶规范经营秩序。建立《城管执法人员驻市场管理制度》,在各大市场专门设置1处执法岗亭,派驻5名执法人员常态化参与市场及周边管理,有效管控农贸市场周边秩序和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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