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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0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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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需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包括以下铁路区段:

利州区境内:宝成上行线K342+998~K376+200

宝成下行线K347+003~K379+970

广达线K1+136.27~K18+300

剑阁县境内:宝成上行线K376+200~K394+300

宝成下行线K379+970~K396+442

青川县境内:宝成上行线K394+300~K413+100

宝成下行线K399+274~K415+397

昭化区境内:广达线K18+300~K35+700

旺苍县境内:广达线K35+700~K104+000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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