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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10-21      来源: 广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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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广元市委
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2日至11月1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广元市及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进行了巡视。1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广元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市委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起“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组”巡视整改组织领导体系,着力推动“事要解决”。一是成立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和成员,全面领导巡视整改工作。二是专项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进,专项工作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研究解决巡视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步骤、全覆盖推进具体问题整改销号。三是日常工作由整改办牵头,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整改“三张清单”。市委坚定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从严从实标准认真“答题”。一是研究制定“三张清单”,形成“1+3”整改落实方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广元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广委〔2020〕1号)。二是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整改任务和工作要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决心、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三是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走深走实。按照工作分工,对78个具体问题全部明确由12位市委常委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各县区党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坚定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真改实改。
(三)深刻检视剖析,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诚恳接受、坚决认领、照单全收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1月4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作了深刻剖析检查,提出整改措施,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1月上旬,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党委分别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认领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检查,推进问题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都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强化监督检查,从严从实督导推进。市委坚持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加快整改到位。一是始终坚持严督实导。市委常委认真履职,专题研究、现场督导,督促责任单位加快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专班积极破解难题,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对30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晰整改措施,集中力量加快推进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项督办会议,分层分类听取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和17个市级牵头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逐项逐条进行了分析指导。3月5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3月13日,市委常委会第168次会议专题听取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二是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建立完善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机制,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政治生态评价、管党治党、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回访暗访、整改评估等,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动态掌握、分析研判。三是实行跟踪督查通报。加强巡视整改过程管控,把巡视问题整改落实纳入督查检查计划,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半年一约谈。
(五)坚持整体推进,真改实改取得实效。既坚持打总体战全面推进,又抓关键盯重点破难点,加快推进集中整改阶段任务完成。一是坚持示范带头以上率下。市委常委会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负责10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全力抓好整改。二是聚焦聚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坚持市县(区)一盘棋,上下联动,细化实化整改措施。三是严格过程管理。各责任单位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集中整改阶段,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新建、修订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相关制度60余个,有效防范问题反复出现。五是抓好巡视成果转化运用。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转化不力、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等问题出台制度性文件5个。
二、聚焦问题真改实改,认真完成集中整改阶段任务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差距”问题
(1)针对“政治生态治理还不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评估。去年省委巡视期间,对旺苍县、剑阁县和市自然资源等系统政治生态问题进行了专题解剖。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抽查审计等情况,对县区和市级部门精准画像。分地区梳理政治生态整治重点,专题研究旺苍县、剑阁县政治生态治理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对苍溪县进行政治生态治理“回头看”,评估整改成效,持续优化巩固。二是严格干部选任,防止“带病提拔”。逗硬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市管干部坚持做到提前审查个人档案、提前核查个人有关报告事项、提前梳理排查信访举报、提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对有疑问的坚决放下、影响提拔的坚决否决。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问题,开展全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异地远程电子评标机制,建立招标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加大纯净优化政治生态建设力度。印发《中共广元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决定》,针对政治生态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系统治理。
(2)针对“国土、国资、经信、规建等重点领域系列腐败案相继发生”具体问题。
一是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案促改、巡视整改纳入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新制定局党委议事规则、局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对决策程序的监督,推进局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干部选拔,严格执行选任程序。细化班子及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干部职工工作职责清单,做到依法行政、廉洁用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以案促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市国资委结合国企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实际,深化实施国企党建“双提融合”行动计划,进一步厘清党委会与其他公司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修订完善市属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相关制度,制定3个实施细则,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1+N”三级责任体系,指导企业修订“三张清单”。加强“以案促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国资系统近3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反思。三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17个重要科室岗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轮岗。2月25日召开全市经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讲好党风廉政建设党课、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活动,全面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快已竣工项目验收工作;加快拟订《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管理流程。四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蒲某案、赵某某同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深入反思,对局系统近5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检视剖析,对张某案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同时对近3年内部调查的11个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治理。突出警示教育,开展中层干部集中述责述廉1次,新提拔调整及新入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1次,针对“日航项目”暴露的城监执法问题认真进行了剖析整改。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完善科室、局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清单31份,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204个、行政处罚权力事项388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73条。配合查办案件,对90年代以来的57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料进行了协助收集上报。完善局工作规则、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办法、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
2. 关于“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3)针对“个别下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具体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市法院出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切实加强党组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二是系统治理。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自查自纠、专项整改活动,重点从职责履行、决策机制建设等6个方面对照检查,全面整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三是举一反三。强化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解读、培训,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规列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党建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市县(区)党校培训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学习贯彻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单位对照条例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列出职责清单,并切实照单履职,务求取得实效。
3.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4)针对“2018年9月前,对‘三重一大’事项无明确界定标准”等具体问题。
一是督促各级各部门规范决策行为。对市法院、川北幼专等单位规范决策行为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市法院建立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支出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及时封堵管理漏洞,对县区法院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剑阁县修订完善《中共剑阁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剑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事决策规则》。今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纳入巡察、审计主要内容;川北幼专组织再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全面自查自纠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将2020年确定为“治理能力提升年”,制定《川北幼专党委书记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等,修订《中共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等。二是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24次。三是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厘清权力边界、规范决策程序,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规决策等问题。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重要内容,并已整改完毕。将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专项审计纳入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
4. 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效”问题
(5)针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扎实”具体问题。
一是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持续推动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成立广元市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嘉陵江上游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三是抓好《广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工程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确保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数量达到120个以上,实现全市乡镇总数比例达到50%以上。
下一步将集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嘉陵江上游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6)针对“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不严格”具体问题。
一是停止《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招标方式,及时按照全省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制作了新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文件范本,招投标电子化系统已于2019年10月底上线运行。省政府废止《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后,立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是修订了《广元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是加强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导监督。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2019年已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业务培训。四是建立并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印发《广元市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修订《广元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公平竞争审查进行了明确。五是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梳理发布了《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等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6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不动产登记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及时废除影响产业公平发展文件;研究出台《“好差评”工作方案》;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行联合执法;推动基层服务大厅和政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智能化;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六是清退2019年12月及以后超标准发放的市县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费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 关于“思想建设较为薄弱”问题
(7)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够”具体问题。
一是制定和完善学习制度。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制定《2020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明确了年度学习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修订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配备了学习秘书,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扎实开展专题学习。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指示精神举行学习研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机关党组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学习频次、保证学习时间、提升学习质效。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机关党组书记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对理论学习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专题研究,提出整改要求,并纳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压紧压实中心组学习政治责任。
(8)针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过硬”具体问题。
一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的重要论述,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抓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格局。二是督促各县区、各学校配齐配强专(兼)职思政课教师,通过考试(考核)招聘、考调等方式,优先招录思政课教师;实施“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人才引进”,充实思政学科教师。清理思政课兼职教师,调整、减少兼职数量,2022年实现小学高年级以专职为主,初、高中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的目标。三是实施思政教师全员能力提升工程,市上组织开展2期骨干教师提能培训,县区组织开展学科教师全员提能培训。四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下一步将定期举办“教育大讲堂”,强化立德树人,深入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思政课教师动态管理,重点加强初高中专职教师招聘、引进,深入开展教师提能培训,着力提升思政课教师学科素养和课堂教学能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
(9)针对“书记党建述职制度落实不够。2016年、2017年市人大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均未进行年度述党建工作;个别市级部门个别班子成员2016年度述党建报告抄袭前任上年度的,该部门2016年至2018年度5个党支部书记述党建报告均存在照搬现象”具体问题。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6年、2017年未进行年度述党建工作的各党支部书记及时补交了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会通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支部召开了2019年度党建述职评议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委建立支部会议记录调阅、专人指导制度,细化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二是1月6日,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约谈市人大机关党委书记,对市人大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建述职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开展2016—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回头看”,2月27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直机关工委派出调查组再次调查核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5个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情况。四是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理。市直机关工委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对党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本人向机关党委作出了深刻检讨;对存在抄袭的5名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处理,并责成在本单位党组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五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党建述职存在的问题,在本局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抓好档案整理、移交和资料审核、把关等工作,全面落实党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党建办联合下发《关于省委巡视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建述职报告抄袭照搬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督促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时排查整治党建述职、党内政治生活、基层党建底线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即知即改、警钟长鸣。
(10)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转化不力”具体问题。
一是印发《督办整改通知书》,督促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一分析原因、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二是相关县(区)委组织部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已对涉及乡镇、部门相关责任人及相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对相关县区组织部部长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领导进行分批集中约谈。三是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定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回头看”。在3月份开展集中整顿月活动,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问题整顿,相关乡镇和部门对连续两年以上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并结合实际调整撤换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四是出台《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职责任务。
7. 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1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具体问题。
一是印发《2015年至2019年度市委分管领导联系指导民主生活会情况排查通知》,对未联系指导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发出提醒函。二是将中央和省委关于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纳入相关领导班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内容。三是印发《关于从严整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对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出进一步要求。四是出台《广元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民主生活会标准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12)针对“违规发展党员”具体问题。
一是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进行问责。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向上级党组织作出说明,同步制定整改方案即查即改,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符合细则要求。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督促各级党组织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四是加强发展党员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情况纳入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党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13)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具体问题。
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建立督促提醒机制,各基层党组织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作出回应。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 关于“形式主义较为突出”问题
(14)针对“‘文山会海’未有效遏制”具体问题。
一是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强化市领导审核把关意识,推动形成“头雁效应”。二是严控发文数量,出台《文件减量提质十条措施》,细化公文审核把关责任清单,逗硬执行规范性文件年度发文计划。三是大力精简会议,逗硬执行重大会议计划管理制度,每周统筹制发《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建议》,阶段性重要会议(活动)安排报市委审定后执行。
(15)针对“个别目标考核讲求实效不够”具体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指标考核对象不精准问题,修订完善了考核方案,进一步精简考核对象,优化考核内容,对纳入考核的部门分类实行差异化考核。二是举一反三推动目标考核实效不够问题全面整改,对2016年以来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开展指标考核实效性分析,查找出实效不够指标,在设置2020年度考评细则中予以修订。三是严格按照“12个不得纳入考核”要求,对标省委督查绩效办《关于对考核事项涉及开会、发文、讲话、台账等指标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全面清理规范各项目标考评细则,持续巩固“一票否决”和目标责任书事项清理规范成效,严格执行审批报备要求,不断提升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实效。
(16)针对“虚增财政收入”具体问题。
一是严肃处理虚增财政收入行为。二是严格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对缴入财政专户资金的审核力度,及时纠正误缴收入。三是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依法合规收缴。四是加强财政收入审计,认真贯彻《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从严查处虚增财政收入行为。
下一步将严肃处理虚增财政收入行为,预计2020年底完成。
(17)针对“巡视暗访发现部分干部精神懈怠”具体问题。
一是对巡视暗访发现的3个单位机关办公楼干部去向公示不准确和6名干部精神懈怠的问题予以问责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二是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对“作风纪律深化年”作出专门部署,重点整治思想僵化、不敢担当等“五类”干部。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适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法纪教育、警示教育,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每周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廉洁短信。三是在干部考察考核中加强干部担当作为、遵规守纪等方面的掌握了解。在干部选任、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班子综合分析研判中注重对日常表现、工作作风等掌握了解,对有倾向性、苗头性和轻微问题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四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通知》,分批表扬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于3月7日第一批通报表扬基层党组织20个、党员50名,推出青川高义泉等一批先进典型,多措并举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9.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18)针对“违规使用公车”具体问题。
一是调查核实并整改。完成了情况核查,就公务用车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实务操作培训了9个单位,并要求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车辆管理,迅速健全单位内部公务用车调派制度,实行公务用车在信息化平台线上操作申请,随机派车。二是加强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已纳入全省一张网,全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率已达到100%。除涉密执法执勤车辆外,均安装定位终端,实现了公务车辆网络监管。三是及时调整核定车编。调整核定市级党政机关应急保障用车编制,按程序报审。四是制定各类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处置审批流程。按照县区和市级党政机关类别,制定应急保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和配备更新处置审批程序,修订完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管理规定及审批程序。五是完善投诉处置渠道。畅通公务用车监督电话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热线)目前未收到投诉。六是严查惩处公务用车违规问题。春节期间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了抽查,未发现问题。市政府办公室与驻办纪检监察组建立了法纪衔接机制,目前没有收到投诉及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
下一步将加快出台并严格执行《市级党政机关应急用车使用和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广元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细则》。
(19)针对“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具体问题。
一是规范目标绩效管理,严格按照省绩效奖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我市绩效奖发放方案,根据考评结果实行按分计奖,体现正向激励。二是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发放规定,严格工资基金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规范发放方式,规范会计核算,严格决算审查。三是责成市委目标绩效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将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
(20)针对“违规发放补贴”具体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违规发放值班补贴、加班费、误餐补助、稿费、编审费等行为。二是开展“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专项治理,强化正风肃纪。三是完善部门联动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织密监管网,形成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高压态势。四是及时清退领取的稿费、编审费,规范刊物编印制度。五是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切实规范机关刊物编印制度。
下一步将严肃查处违规发放补贴、加班费等行为,开展“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专项治理,强化正风肃纪。
(21)针对“超餐费标准和使用高档酒接待”具体问题。
一是及时清退超接待标准餐费。二是制定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接待工作。三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接待标准。
下一步将严肃处理超标准和使用高档酒接待行为。
(22)针对“公款旅游”具体问题。
一是全额退缴公款旅游费,责成当事人作出深刻检讨,并进行集中谈话。二是2019年开展市本级“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由纪检监察部门核实。三是拟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回头看”,加强监督落实和结果运用。
下一步将深入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整改。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0.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23)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具体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修订完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三张清单”,综合运用教育培训、谈心谈话、集体约谈、述责述廉等手段,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严防主体责任虚化空转。二是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开展述责述廉工作,7个县区和7个市级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质询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剖析,并组织召开集中约谈会。三是严格“一案双查”。
11.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问题
(24)针对“违反工程建设程序”具体问题。
一是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排查,逐级倒查,摸清问题项目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的情况及其原因,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纠正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责。二是加大对项目建设程序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项目依法合规管理能力。三是健全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科学有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加大对项目业主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促进项目依法合规建设。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力度,对清理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项目业主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梳理排查,限期完成整改。
(25)针对“违规增加工程量”具体问题。
一是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排查,逐级倒查,摸清问题项目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的情况及其原因,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纠正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责任。二是加大对工程变更管理业务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人员的法纪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四是加大对项目业主单位执行工程变更有关规定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是举一反三,对2016年至2019年市本级和县区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整改。六是严格执行《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核查清理投资项目并进行整改。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项目排查进度,对问题线索逐一排查、逐级倒查。
(26)针对“擅改建筑规划和用地性质”具体问题。
一是认真核实椰岛公馆项目规划审批与实际建筑现状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未整改到位的继续整改。二是制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对已建、未建、在建项目的审查、审批、验收全过程进行认真梳理,做到无缝衔接。三是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成立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定《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四是进一步规范规划审批程序,加快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把好技术审查关。建立项目归口、并联、综合审查机制,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空间大数据平台建设,为项目审批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椰岛公馆项目核查工作,继续加强整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出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事项变更管理规定》;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7)针对“涉嫌侵占国有资金”具体问题。
一是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进驻相关企业,对所反馈的问题进行清理、核查。二是责成城投集团公司限期收回德润公司尚未归还的资金,并按约定利率收回借款利息。三是责成城投集团公司加快石马坝市场改建项目清算,全面完成项目财务决算,确定最终投资与收益,根据项目清算结果积极妥善处置。四是对涉嫌抽逃注册资本问题进行核实,对核实发现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五是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专项大检查,重点清理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下一步将督促市城投集团及城投置业公司加强对项目有关情况、存在问题、性质进行研究,对相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国有企业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专项大检查。
(六)脱贫攻坚方面
12. 关于“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履责不够”问题
(28)针对“剑阁县汉阳镇村建环卫中心主任徐某和2017年12月未到现场核查,就签字认定该镇青春村还未实施的三户C级危旧房改造‘达标’;昭化区文村乡双龙社区联合党支部书记朱某某2017年11月在贫困户信息动态调整时,未按要求逐一入户调查核实,就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并代为签字”具体问题。
一是开展核查。经核实,2018年5月底,已完成剑阁县汉阳镇青春村魏某某、盛某某、赵某某(2018年4月死亡,现户主为蹇某某)三户住房改造验收达标并入住。二是市脱贫攻坚办会同昭化区组织专人入户对文村乡双龙社区逐一核实2017年度《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并对照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和双龙村贫困户情况,核实农户“两不愁三保障”等信息,经农户确认信息全部无误后再签字,核查签字过程由村、乡、帮扶单位多人现场参与。三是严格责任追究。针对剑阁县汉阳镇青春村C级危旧房改造相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某某,民改办主任贾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汉阳镇党委书记蒲某某、镇长李某某提醒谈话,对镇党委副书记何某某诫勉谈话,给予镇村建环卫中心主任徐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本次巡视反馈后,再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昭化区文村乡纪委对原文村乡双龙社区联合党支部书记朱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原文书马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开展警示教育。四是举一反三。出台《广元市安居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重点开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质量安全、资金使用、问题整改和档案资料回头看工作,建立了农村住房安全致贫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开展脱贫攻坚专场“阳光问政”,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部正确履职。五是开展“回头看”,制定《全面决胜大督战作战方案》,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效督战。
13. 关于“部分扶贫项目重建设轻管理”问题
(29)针对“农村村组道路等公用基础设施的使用、管护机制不健全”具体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旺苍县水磨乡对群花村、芦坝村碾压破损公路路面进行了全面修复,同时对通村公路过往车辆进行规范管理。二是组织专人到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新民村农户家进行走访核实,由市林科院开展技术服务,以组为单位对核桃树进行病虫害防治,开展技术培训。三是组织开展已建成扶贫项目后续管理自查。严格落实行业统筹指导和县级“建、管、用”的扶贫项目管理机制,扶贫项目建成后及时移交,确保建成项目后期管护有效。四是举一反三,组织各行业部门研究扶贫项目建设后续管护,着力激发群众监督管理,聚焦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重点,制定《广元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农村供排水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指导意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扶贫项目后期管护、畅通监督渠道。
(七)巡视整改方面
14.关于“上轮巡视反馈的‘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30)针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灾后重建项目、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具体问题。
一是加强招投标开评标现场监管,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严格依法履职;加强标后监管,抓好中标单位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违法线索摸排,加强中标结果和投标情况分析研判,严格执行《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三是研究制定《广元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市级机关单位办公用房配置使用台账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置使用年报制度,定期检查、动态管理。
下一步将加快整改市中院涉及项目反馈问题,制定《广元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细化规范我市办公用房管理,并全面推进清理整改。
(八)巡视意见建议方面
15. 关于“突出强化政治生态治理、着力确保‘两个维护’”建议
(31)针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力加劲修复政治生态”具体建议。
一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机制。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机制建设工作列入2020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出台《广元市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试行)》,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个主体班次教学内容。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召开后,市委迅速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组建“党政干部+专家学者+乡土能人”宣讲团队,用好第一书记、文艺小分队等开展宣讲,运用新媒体形式抓好网络宣传。三是开展政治生态综合治理。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政治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专题研究旺苍县、剑阁县政治生态治理工作。着力构建政治生态修复机制,常态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评估,逐一开展精准画像。
16. 关于“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情况
(32)针对“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党委领导班子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能力”具体建议。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的领导,加强对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全覆盖抓好2019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开展党建工作专题督导调研。严格执行《广元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十条措施》,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 “回头看”,全面进行质量评估。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意识形态提示预警、舆情预警和应急响应、重大政策及项目舆情风险评估等机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四是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建立由相关市级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为市委常委会决策提供精准可靠的决策建议,降低和防范风险。五是加大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考察对象如实报告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探索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研制干部任职考察政治素质负面清单。
下一步将深入开展党建工作专题督导调研,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 “回头看”,全面进行质量评估,加快研制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和干部任职考察政治素质负面清单。
17. 关于“突出依法规范推进发展,着力加大执纪力度”建议
(33)针对“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具体建议。
一是以“九项工作大比武”为抓手,定期开展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成效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完成《广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加快推进全市矿企涌水问题整治;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机制,从严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下一步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完成矿企涌水问题整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严把招商引资关口,抓实项目服务,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8. 关于“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建议
(34)针对“真正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特别要压紧压严压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等具体建议。
一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大力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督导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管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捍卫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深化正风肃纪。紧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出台《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纪律的紧急通知》《广元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持续从严纠治。三是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制定出台《广元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广元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项目招投标、开评标管理,不断堵塞漏洞,促进项目依法合规建设。四是规范项目资金审批。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财经制度规范工程项目资金审批程序,制定《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强化财政资金支付使用监督,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控无预算支出。五是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成立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1+3”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巡视整改“三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整改销号,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落实。
(九)巡视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市委认真整改省委巡视检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存在的4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6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一是建立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党的思想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专班,推动巡视反馈意见分层分类、逐一落实。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2020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三是不断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确定全市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目标任务,逐年提升思政课专职教师配备比例,并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市县两级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提升思政课教育教学水平。四是全面落实“四个纳入”“五条硬性要求”等措施。坚持落实定期研判、通报、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出版物市场、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基层文化场所等意识形态阵地,意识形态领域向上向好。五是不断夯实工作基层基础。将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7个县区融媒体中心全部挂牌运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宣传委员等职数配备得到全面落实。
(十)巡视检查选人用人方面
市委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统筹,按计划有步骤推进选人用人方面各项整改落实,确保不留死角、不超时限、高质高效。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巡视整改精神和要求,对巡视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作出专门部署。建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牵头负责的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有力有序推进。二是精心研制方案,层层传导压力。按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单合一”要求,针对性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提出50条整改措施;召开全市巡视巡察反馈选人用人问题集中约谈会,点对点发出督办整改通知,一对一约谈分管领导和干部人事科长,层层靠紧压实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逗硬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制度,对整改完成情况严格实行“登记销号”管理。三是坚持分类施策,动真碰硬整改。深入剖析原因,切实找准症结,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按照“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挺纪在前、严肃问责”的要求,分类施策,从严整改到位。同时,严格实行整改纪实制度,做好整改材料归集建卷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可跟踪、可评价、可追责。
(十一)巡视检查巡察工作方面
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省委巡视专项检查我市巡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专项检查巡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具体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措施。市委巡察机构积极推动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成立市委巡察机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成立专门机构,对照省委巡视专项检查市委巡察工作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市县同步同向抓整改、促提升。针对反馈的3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细化制定15条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新制定《关于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对县区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的意见》《广元市委巡察组联络员岗位职责》和《广元市委巡察组内勤人员岗位职责》制度4项,修改完善《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评价制度》。目前,已完成整改具体问题4个,信息化建设中配备专业力量和调整1名干部整改工作正加快推进。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用力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市委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巡视整改引向深入,切实抓好巡视成果转化运用,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广元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二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三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的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干部,加大优秀人才招引回引力度,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持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整治基层“微腐败”,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五是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着力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再添措施,尽快整改落实;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严格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重点推进。六是矢志不渝践行奋斗精神,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持续开展“九项工作大比武”,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持续抓好政府债务、社会稳定等风险防控工作,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3270133;电子邮箱:gyswxszgb@163.com


中共广元市委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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