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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2020年11月24日受理)
发布时间: 2020-11-29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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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信访件编号 举报县市区 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SD20LD1124GY01 苍溪县 广运集团下属77队大修厂 维修车辆喷漆,影响周边居民,已多次投诉。(院子内有监控,可以调以前的视频)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广运集团下属77队大修厂实为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24558245453D,法定代表人罗建红,1989年由陵江镇红军路上段迁至苍溪县陵江镇人民东路60号,是一类维修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隶属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由于该厂属于老企业,故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该厂主要负责全县200余台客运车辆的维修保养,建设有室内维修车间,配备了烤漆房、危废暂存间、废水沉淀池等污染防治设施。钣金打磨废水经沉淀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机油、机滤、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置;烤漆房废气经喷雾装置、光氧除臭设备、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信访反映“广运集团下属77队大修厂维修车辆喷漆,影响周边居民,已多次投诉”情况,属实。11月27日,案件调查组采取走访群众、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一是该厂大车钣金打磨车间有车辆钣金作业,但烤漆房空置、积尘较多,长期未使用;二是通过调阅该厂院内监控,监控系统只能查阅近三天信息,未发现该厂开展喷漆作业;三是通过走访了解,群众反映今年上半年存在喷漆污染的问题;四是经询问该厂厂长何仕春,其表示因大车无法进入烤漆房,存在在钣金车间零星开展喷漆作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自11月以来该厂已停止喷漆作业。
关于“广运集团下属77队大修厂维修车辆喷漆,影响周边居民,已多次投诉”的问题
责任领导: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兴旺;
责任单位:苍溪县交通运输局、苍溪生态环境局、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伏致明、苍溪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非、苍溪县陵江镇党委委员何入兴;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对喷漆车间加锁管理,不得进行露天喷漆或其他违法喷漆作业。二是苍溪县交通运输局、陵江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露天喷漆或其他违法喷漆作业的,立即制止,并报苍溪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三是苍溪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对发现的露天喷漆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企业如需建设喷漆生产线,应当对其选址和手续办理给予指导帮助。
2 SD20LD1124GY02 经开区 盘龙镇深沟村 有一家砖厂,烟气、粉尘、噪音污染。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经开区盘龙镇深沟村有一家砖厂”实名为广元市榕航页岩砖厂,位于为广元经开区盘龙镇深沟村三组,占地面积30余亩,总投资180万元,2010年3月建设成投产,现有年产3000万匹页岩砖生产线一条,该厂已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并完成环保验收。
信访反映“经开区盘龙镇深沟村有一家砖厂,烟气、粉尘、噪音污染”问题,属实。2020年11月26日,经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广元市榕航页岩砖厂:一是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基本完好,运行正常,未发现跑冒滴漏问题,生产线加装的抽风机对外排烟气做到了应收尽收,生产厂区已全部硬化。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该厂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二是厂内路面有少量积尘,个别喷雾嘴雾化程度不高,车辆进出时存在一定的粉尘,部分砂石原料覆盖不彻底,裸露面积较大,道路扬尘、堆料散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三是厂区新建围挡较完好,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但最近的农户距砖厂约110米左右,排放生产噪声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
关于“烟气、粉尘、噪音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权君;
责任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
责任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局长赵友洋;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1.广元经开区经济商务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对烟气排放收集处理,完善修复喷淋喷雾设施,修复更新厂区围挡,完成裸露原料的覆盖,加强厂区内场地、道路清扫及洒水降尘,切实降低烟尘、粉尘排放。三是督促该厂合理调整生产时间,夜间21:00至次日早晨8:00不得进行有噪声产生的生产作业,同时对产噪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处理,降低噪声排放。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广元市主城区砖厂退出实施方案》,该厂为轮窑制砖且位于中心城区,其矿权到期(2021年10月29日到期)后,由广元经开区经济商务局负责督促该厂按时关停退出。
3.广元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按时完成整改,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调查处理。
3 SD20LD1124GY03 旺苍县 燕子乡松龙村六组 有一家养鸡场臭味、排污对周边村民造成影响。 经调查,燕子乡松龙村六组辖村民17户67人,其中,土鸡散养户5户、共存栏土鸡56羽。现有规模养鸡场1个,注册名称旺苍县勇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业主徐勇,位于燕子乡松龙村六组,现存栏蛋鸡10000羽,占地面积10亩,不在禁养区,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设施建设50万元。该养殖场始建于2011年8月,2012年6月开始投产。2013年5月,该养殖场与旺苍县光华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粪污处理协议,每月将蛋鸡养殖中产生的粪污销售给旺苍县光华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生产有机肥。2018年7月,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完成养殖场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登记。
信访反映“燕子乡松龙村六组有一家养鸡场臭味、排污对周边村民造成影响”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旺苍县勇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已配套建设了鸡粪堆积棚、化粪池等无害化发酵处理设施和污水泵、污水管网、装载机、斗车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漏排情况,附近沟渠也无排污痕迹。同时,该养鸡场与旺苍县光华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粪污处理协议,每月将蛋鸡养殖中产生的粪污销售给旺苍县光华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生产有机肥。但该公司养鸡场附近居住村民13户54人,与最近居住的村民的水平距离约20米、垂直距离约12米,受气温、风向等因素影响,该养鸡场对附近居住的村民有一定影响。
关于“养鸡场臭味、排污对周边村民造成影响”问题
责任领导:旺苍县政府副县长李放;
责任单位:旺苍县农业农村局、旺苍生态环境局、燕子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斌、旺苍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晓蓉、燕子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含林;
完成时限:实施动态监管;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旺苍县立即责成旺苍县勇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整改。一是立即加大日常的消毒次数和清扫圈舍次数,并根据村民就餐就寝时段调整养殖圈舍通风排气时间,减轻臭气对居民的影响。二是立即采用增加粪污中垫料的方式,改善粪污发酵环境,减少臭气的产生,促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三是在饲料中加入益生菌,在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及时实施资源化利用,减少养殖臭气产生并长期坚持。同时,责成燕子乡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督促指导旺苍县勇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并在今后进一步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并及时进行资源化利用。
4 SD20LD1124GY04 利州区 利州东路市广播电视局小区 市应急管理局厨房抽水系统和抽油烟机管道噪音对小区住户造成影响。 经调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位于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利州东路一段438号,2017年该单位在办公楼1楼开设职工食堂,办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主体业态为单位职工食堂。该食堂厨房内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气实行高空排放,不对外经营。
关于信访反映“利州东路市广播电视局小区市应急管理局厨房抽水系统和抽油烟机管道噪音对小区住户造成影响”问题,属实。经查,该单位食堂主要为职工供应早餐和午餐,早餐加工时段为6:30—7:30,午餐加工时段为10:30—12:00。11月27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食堂加工时段噪声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为达标,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广环监字(2020)第139WT03号)。但由于该食堂厨房距居民住宅楼约5米,食堂抽水泵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住户存在影响。
关于“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贺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岳恒、东坝大队大队长何元德;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0日前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协调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安装水泵的区域用隔音棉、隔音板封闭隔离,避免水泵工作时影响周边住户的生活休息。
SD20LX1124GY05 利州区 下西民权村 原广元冶炼厂内有非法切割液化气瓶、改装烤火炉、喷漆行为,环保安监部门不作为。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广元冶炼厂内有非法切割液化气瓶、改造烤火炉、喷漆行为”的企业实为广元市利州区同聚福炉具厂,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皇泽社区原广元冶炼厂厂房内,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王德平,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该炉具厂于2017年2月租赁利州区河西街道原广元冶炼厂厂房,2018年2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投入生产,主要从事烤火炉(家用)的生产及销售,生产原料主要为钢材、油漆,每年仅9--11月进行生产,年生产烤火炉800至1000套。
1.信访反映“非法切割液化气瓶”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广元市利州区同聚福炉具厂不存在切割液化气瓶的行为,也未发现该厂改装烤火炉的行为,该厂主要生产原料为外购钢材,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钢板)--剪板--焊接--喷漆--成品,故群众反映此问题不属实。
2.信访反映“喷漆行为”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炉具厂正在从事烤火炉的生产加工,喷漆房未进行喷漆作业,其主要生产设施包括:1台剪板机、1台折弯机、1台冲床、3台焊接机、1间喷漆房。厂区内堆存有钢管、钢板等原材料以及烤火炉成品。该炉具厂喷漆房实行全密闭作业,喷漆废气通过集气管道统一收集后,经水箱吸附装置简易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该厂“存在喷漆行为”的问题属实。
3.信访反映“环保安监部门不作为”问题。经案件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该炉具厂为新发现的个体经营户,属于“散乱污”企业,经利州区河西街道办事处和利州区经科信局会商,将其纳入利州区“散乱污”动态管理名单。
关于“原广元冶炼厂内有非法切割液化气瓶、改装烤火炉、喷漆行为,环保安监部门不作为”的问题
责任领导:利州区政府副区长杜剑;
责任单位:利州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利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谭德春、利州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经科信局局长孔令伟、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何兵。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一是河西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广元市利州区同聚福炉具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立即对生产厂区进行规范清理整治。二是利州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广元市利州区同聚福炉具厂加快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证等手续,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不得从事炉具生产加工。三是利州区经科信局将该炉具厂纳入利州区“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名单进行整治,督促该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环境问题整治。目前,广元市利州区同聚福炉具厂已自行停产。
6 SD20LD1124GY06 利州区 云盘梁天台怡景对面 有人经常烧垃圾,臭味大,居委会处理过,但还是有人烧。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云盘梁天台怡景对面垃圾焚烧点位于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瞻凤路116号院内,该院内有1栋2层小楼,房屋产权系蒲某所有,住有承租户1户。小院为半封闭,未设置大门,人员可随意进出。
信访反映“云盘梁天台怡景对面焚烧垃圾”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云盘梁天台怡景对面瞻凤路116号院内靠墙处有火盆1个(直径约20厘米,高约10厘米),内有少量积灰和未燃烧的废纸壳。经询问户主谭某和承租户,反映情况为周边拾荒人员有时在院内生火取暖。
关于“云盘梁天台怡景对面焚烧垃圾”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贺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谦、嘉陵大队大队长任军;
完成时限:纳入长期监管;
11月25日,工作专班会同栖凤路社区工作人员向周边住户宣讲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暂扣了火盆,并组织人员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同时,安排执法队员会同社区加大该处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露天焚烧行为。
7 SD20LD1124GY07 利州区 翠城二期B栋三楼2号 有一家私房菜餐厅,油烟很大,对楼上住户有影响。 经调查,翡翠城二期小区位于滨河北路二段24号,该小区B栋共有24层,1-2层为商业用房,3-24层为居民住房,物业管理方为广元市天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了解,B栋3楼2号户主系母某,未从事餐饮经营;前期有住户反映B栋3楼3号户主徐某偶尔邀约朋友到家聚餐情况。
信访反映“翡翠城二期B栋三楼2号有一家私房菜餐厅,油烟很大,对楼上住户有影响”问题,不属实。经查,信访反映B栋3楼2号为居民住户,没有从事餐饮经营。在调查中,有人反映B栋3楼3号住户有时存在邀请亲朋好友在家聚餐的情况。B栋3楼3号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外平台可供喝茶休息,其中一间卧室设置为书房,客厅内设有一张圆桌,厨房内安装有抽油烟机,油烟进入小区公共烟道排放。经现场核实,该住户没有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油烟主要来源系住户做饭炒菜时公共烟道油烟倒灌所致。
关于“翡翠城二期B栋三楼2号有一家私房菜餐厅,油烟很大,对楼上住户有影响”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贺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岳恒、东坝大队大队长何元德;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针对该问题,工作专班约谈了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引导小区住户加强自律,严格规范居民自身及家庭活动行为,不得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秩序。
8 SD20LD1124GY08 苍溪县 龙山镇三角塘电站 河里有人采砂,对环境有影响。 经调查,三角塘电站位于苍溪县龙山镇团结村,修建于1983年10月,所在河流为双河。电站为坝后式电站,距龙山镇4.26公里。建设坝高14.8米,坝顶宽4.8米,水库总库容330.38万立方米3,有效库容146.63万立方米3,是一座以防洪、发电兼乡镇供水功能的小型电站-水利工程,同时是龙山镇场镇及周边近2万村民的饮用水水源地。
信访反映“三角塘电站河里有人采砂,对环境有影响”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三角塘电站修建于八十年代,经多年运行,河流中的淤泥较多,淤积严重,侵占了电站库内防洪和兴利库容,影响电站综合效益的发挥和供水水量及水质安全。三角塘电站所在的双河流域内正在实施河道清淤作业,由三角塘电站负责人王华负责具体实施,清淤前,电站负责人王华向龙山镇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水源保护地三角塘清淤的报告》,同意对该电站库内淤泥进行清理。清淤现场有作业船只一艘,作业人员3人,作业地点位于电站库内右岸,距电站坝址约1.5公里处。现场检查未发现附近河面有人采砂。
关于“河里有人采砂,对环境有影响”问题
责任领导:苍溪副县长张祥;
责任单位:苍溪龙山镇人民政府,苍溪县水利局;
责任人:龙山镇党委书记陶书华,苍溪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周胜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龙山镇人民政府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河道、水库日常监管,督促电站在清淤过程,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将清理的淤泥堆放在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倾倒。同时,积极与周边群众做好沟通交流,将河道清淤情况告知周边群众,确保群众环境知情权。二是苍溪县水利局加强对电站日常环境管理,对河道清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防止污染环境。
9 SD20LD1124GY09 旺苍县 普济镇 代池坝煤矿污水直排清江河。 经调查,代池坝煤矿位于普济镇代池社区,始建于1969年,1978年正式投产,隶属于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号为C5100002009111120045025,有效期至2030年11月12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川)MK安许证字〔2019〕5108210044A,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3日。目前该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信访件反映“普济镇代池坝煤矿污水直排清江河”的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代池坝煤矿+535米水平采用平硐开拓(目前已开采完毕),各采区的水通过设置的水沟自然排水。+320米水平采用斜井开拓,东西大巷设置了排水沟,各采区分别设置沉淀池,径流沉淀池后,流至+320米水平主、副水仓内,再次沉淀合格后排出地面,水仓的总容积约为4500立方米,在中央水泵房安装有4台(MD450-60*4型)主排水泵,单台排水能力450立方米/天,其中1台使用,2台备用,1台检修。沿斜井井筒安装(Φ325)排水管2趟,其中1趟使用,1趟备用,排水高度215米。
2020年11月5日,在31344综采工作面构造段底板出现异常涌水,涌水量每小时3立方米左右,异常涌水随工作面坡度向下自流,并将工作面的部分浮煤带到31344机巷水沟内,造成该工作面水沟内的矿井水受到污染,导致井下污水排放不达标,主要污染物为煤粉为主的悬浮物。根据2020年11月16日监测报告显示,外排矿井水中悬浮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关于“代池坝煤矿污水直排清江河”问题
责任领导:旺苍县政府副县长梁赛;
责任单位: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旺苍生态环境局、普济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洪、旺苍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晓蓉、普济镇人民政府镇长向雪婷;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旺苍县政府将督促指导代池坝煤矿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在31344综采工作面机巷水沟内,采用砖砌体或砂袋设置多处挡水墙,通过多级拦截沉淀,并及时清理沉淀的泥煤(砂)收集装车外运。同时,在304采区下部车场主水沟设置档板,将水流引入体积约30立方米的临时沉淀池再次沉淀后自流进主水仓。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按量添加聚合硫酸铁紊凝剂,加快悬浮物的沉淀速度,将悬浮物在较短的时间内沉积在主水仓内。三是持续观测采煤工作面,减少工作面用水,确保采煤工作面排水不再继续出现污染。四是进一步优化沉淀方式,在主水仓口设置分流控制设施,主、副水仓分时使用,增加矿井水在水仓内沉淀时间,促使矿井水大部分悬浮物得到充分沉淀。五是旺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对该矿超标排放废水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相关资料已报送至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拟进行立案审批。
10 SD20LD1124GY10 旺苍县 黄洋镇 赵家坝煤矿采煤污水污染周边环境。 经调查,赵家坝煤矿位于黄洋镇水营村,始建于1969年12月,1971年底正式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隶属于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川)MK安许证字〔2020〕5108212012A,有效期至2021年9月11日;采矿许可证号C5100002010121120091251,有效期至2021年9月11日。目前该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2018年10月,该企业建成矿井废水排放自动在线监控系统。2019年4月,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并备案,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在线设备的运行维护。
信访反映“黄洋镇赵家坝煤矿采煤污水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赵家坝煤矿井下各采区作业点及运输大巷均修建了沉淀池,废水回流初步沉淀后,用于矿井下各作业点的工业用水,多余部分经水沟流入各水平中央水仓再次沉淀,沉淀水经水泵排至专用沉淀池添加絮凝药液,再次沉淀污染物分离,最后进入上一级井底水仓沉淀达标后进行排放。经调查组对赵家坝煤矿今年的在线监控数据和旺苍生态环境局四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报告进行查阅,其井下废水无超标情况。但该企业长期排放大量矿井废水,临近沟渠仍有部分煤泥沉淀底部,客观上对水质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
关于“赵家坝煤矿采煤污水污染周边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旺苍县政府副县长梁赛;
责任单位:旺苍生态环境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黄洋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旺苍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晓蓉、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洪、黄洋镇人民政府镇长向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前)。二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周边群众和社会监督,维护良好的厂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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