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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三降”优化建筑企业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 2021-01-29      来源: 旺苍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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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低审批时限。全面落实《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措施》,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不断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200个工作日压减至5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改革目标(1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提速58.3%。(2)降低企业成本。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制度,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建筑企业通过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开展在建项目和建筑企业保证金清理,除需依法依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外,一律取消其他保证金。截至目前,共清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3项,返还建筑企业保证金6800余万元。(3)降低用工风险。严格执行《广元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建立工资保证金专户,对缴存比例和额度实行动态调整,鼓励和引导施工单位规范运行。将工资履约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激励建设施工企业依法依规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20年,旺苍县未发生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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