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 详情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4-29      来源: 广元新闻网
【字号:
打印

4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举行了政府采购法法制讲座,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中共四川省委转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了《剑门蜀道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政府采购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办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办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办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

邓光志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强化政治责任,不断充实完善工作思路,统筹抓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各方面。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对照作风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标纠正,真正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抓好人大机关作风纪律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田诚、陈勇、孙洪方,秘书长任利国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苟英明、党组成员田中文,副市长吴桂华,市政协副主席马放之,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旺苍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