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行动方案 » 详情
广元市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2-31      来源: 市金融工作局
【字号:
打印

广元市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行动方案

广银办发〔2021〕27号


为做好2021年广元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川委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广元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信贷服务方面,到2021年末,全市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60亿元。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应贷尽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户小额信贷“整村授信”对全部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全覆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年投放额5亿元以上,“产业链+”融资模式明显丰富;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投入力争达到60亿元以上。二是征信服务方面,以“三项评定”为抓手,持续深化信用救助,稳步推动救助范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信息共享为重点,推动信用信息在支持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新型农村地区征信宣传推广机制,努力为乡村振兴发展打造良好信用环境。三是支付服务方面,以助农取款服务点为阵地,全面提升农村支付服务的便民利民度,加快移动支付推广应用,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环境,促进基础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内容与职责分工

(一)信贷支农专项行动。

1.加大对脱贫人口信贷投放力度。一是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原扶贫小额信贷主办银行按照原有的“分片包干”制度和责任范围,按照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要求,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保持各县区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月度均有新发放额,支持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二是落实创新担保贷款政策。对有超过5万元额度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鼓励其申请“额度最高20万元、期限3年、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保持2021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持续增长。三是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对过渡期内到期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做好到期清收和风险处置,保持月度逾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农行广元分行、邮储银行广元市分行、贵商村镇银行、市内5家农商行、发展村镇银行)

2.持续推广农户小额信贷“整村授信”模式。一是明确主办银行。2021年4月底以前,以县(区)为单位,由当地人民银行牵头对全部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实行划片,按照“自愿申报、充分讨论、综合评定”原则逐一确定主办银行。二是全面评级授信。主办银行制定或完善“整村授信”工作方案,明确授信对象、信息采集、评级指标、信用贷款授信标准、操作流程、时间进度等内容,在前期“整村授信”基础上,于今年底前对责任范围内的全部农户实行“应授尽授”。三是优化贷款管理。主办银行加大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用途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获得授信的农户更多通过线上提取贷款,更好满足农户生产经营、居住环境改造等方面的融资需求。主办银行定期走访农户,回访贷款资金使用,开展金融政策普及、诚信教育以及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操作培训,增加主办银行与农户的粘性,增强农户金融获得感。(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农行广元分行、邮储银行广元市分行、贵商村镇银行、市内5家农商行、发展村镇银行)

3.积极创新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贷款模式。一是推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政担银”模式。加强市县两级人民银行、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担公司、经办银行间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推动各县(区)风险金按计划到位,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的名录库,开展多方式融资辅导培育,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贷效率,促进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银政担”模式获得信贷支持,保持全年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新发放额达到5亿元以上。二是创新“产业链+”融资模式。大力推广“生猪贷”“养殖贷”“剑门旅游贷”“惠农e贷”“农业产业链担保带动贷款”等现有模式。各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农担公司,建立“银担”合作长效机制,结合广元“7+3”产业体系、智慧农业、粮食安全以及农村电商、农旅、康养等乡村经济新业态,探索更多“产业链+”融资模式,构建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主体一体化信贷服务体系,强化产业链上中下游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核心企业向上下游主体提供额度更高、利率更优惠、期限更长、用信更加便利的信贷支持,保持2021年“产业链+”融资模式明显丰富、融资金额明显增加。三是注重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创新。配合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时对接和落实中央和省级有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新要求,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违约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创新农产品抵质押贷款,有效激活农村资产。(责任单位:市县所有银行机构)

4.开展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按照“三有、三好、三控”标准(三有:有信贷支持、有保险服务、有现代基础金融服务;三好:主体培育好、信用建设好、利益联结好;三控:基层党组织与主办行合作控风险、建立分险基金控风险、银担合作控风险)开展示范区创建,2021年各县至少建成1家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园区。一是明确主办银行。组织涉农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全市107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省四星级园区和2个省三星级园区,在2021年5月末前为全部园区明确主办银行。二是实施“整园授信”。组织银行参考“整村授信”,对农业园区内核心企业及上下游经营主体给予全部评级授信,将上下游经营主体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园区产业链生产和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三是打造“掌上园区”。在园区内推广手机银行,实现园区内经营主体转账、贷款、还贷付息、理财等服务线上办理。(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农行广元分行、邮储银行广元市分行、贵商村镇银行、市内5家农商行、发展村镇银行)

5.加大乡村振兴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投入力度。一是支持项目建设。各银行机构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沟通,精准对接乡村振兴领域各类项目,通过农村土地整治贷、债贷结合等专项服务,支持农村水利设施、电力、供排水、城乡路网、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美丽广元·宜居乡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要求,发放相关贷款,支持全市2021年建成3个省级先进乡镇和2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市县所有银行机构)

(二)信用助农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实施农村信用救助。探索信用救助工作稳步退出、转换与延伸工作机制,研究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救助政策,做好脱贫户信用救助逐步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乡村振兴领域的信用救助有效衔接过渡。二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梳理涉农信用信息,并组织金融机构完善信息需求清单,形成共享数据库基本框架,以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开展评级授信,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天府信用通平台推广应用。积极打造平台本地运用场景,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优化融资对接服务提升企业融资响应效率,用好用活平台金融培育等配套功能做好信用培育工作,重点开展无贷企业融资帮扶。四是充分发挥立信金融志愿者作用扩大农村地区宣传覆盖面。推动建立线上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并组织征信业务条线骨干通过“志愿云”加入“广元立信金融志愿服务队”,实现村村都有征信宣传推广员目标,与乡镇、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合作,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相结合,联合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地区诚信意识,稳步推动农村地区信用环境改善。(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市县所有银行机构)

(三)支付惠农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助农取款服务点管理与提质增效。2021年6月底以前,组织各涉农银行完成农村地区支付服务覆盖状况排查,做好服务点的持续维护、规范运行及点位调整,保障支付服务业务全覆盖。二是扎实开展“金融小助手”试点工作。在前期择优试点的基础上,给予代理人持续、成体系的培训,为当地乡镇政府提供专业的支付业务咨询,人行各县支行应于20021年9月底前报送至少1个示范点建设案例。三是持续做好“移动支付村镇银行模式”。试点行要落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支付结算处关于加快推进村镇银行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的通知》要求,实现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任务与自身业务互促发展,同时加强与四川银联沟通联系,争取更多资源倾斜。四是创新开展“诚信支付”品牌建设。组织开展“诚信支付”乡村、“诚信支付”园区、“诚信支付”服务点试点建设,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主办行、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报送有关工作成效。(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农行广元分行、邮储银行广元市分行、贵商村镇银行、市内5家农商行)

三、保障措施

(一)用好再贷款工具。一是落实好扶贫再贷款展期政策。2020年及以前发放的扶贫再贷款按“单笔再贷款展期次数累计不得超过4次”规定进行展期,继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加大支农和支小再贷款运用力度。按照2021年支农和支小再贷款发放额至少增长10%的目标,地方法人银行积极创新再贷款运用模式,将再贷款资金精准滴灌到乡村振兴领域涉农和小微主体。

(二)优化内部管理机制。银行机构将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纳入考核,设立乡村振兴事业部,在产品创新、人才配置、授权审批、绩效考核、尽职免责、转移定价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充分激发一线网点和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定期监测通报和总结宣传机制。建立月度监测制度,跟踪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和各银行机构工作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建立季度典型做法与案例跟踪制度,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和各银行机构按季反馈至少1篇动态信息和1个典型案例,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将择优采编并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市级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媒体推荐。建立季度通报制度,通过季度货币信贷政策执行通报会通报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