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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局部调整方案的公示
征集时间:2019-11-25至2020-08-24   发布时间:2019-11-25   征集单位: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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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局部调整方案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可行性和公众参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局部调整》方案,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地点: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广元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二、公示期限:20191125日—1225

三、反馈意见方式:

1.来信请寄至: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城乡规划局(编制科收),邮政编码:628017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53577430@qq.com

3.传真请发至:0839-3266006

4.联系电话:0839-3269623

四、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局部调整

主要内容


一、调整背景

我市现行《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2010版城市总规”)于2010年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即将规划期满。新一轮修编城市总规于20189年上报省人民政府,由于机改和城乡规划编制体系调整,一直未获批复,不能作为有效法定规划指导城市建设。2019621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正式文件,明确不再审批我市修编城市总规,要求我市加快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在过渡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城市总规局部调整工作,以解决目前部分重大项目建设无法定审批依据的问题。因此,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199月正式开始编制《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局部调整》方案,经多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省自然资源厅意见,形成初步方案。

二、调整原则

一是不颠覆2010版城市总规核心内容,不得调整其结构、规模、范围等。二是不突破2010版城市总规及法定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城市禁建区、城市紫线等重要区域边界,保证规划的合法性与延续性。三是契合最新发展趋势及规划要求,结合广元发展目标及近年需求,优化用地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完善设施配套,推进广元高品质发展生态康养旅游等功能,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衔接。

三、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共计调增6个地块(约2.2平方公里)、调减4个地块(约2.2平方公里),具体包括:

调增一:坪雾片区康养地块,约1.1平方公里,性质为居住、公园及配套用地。地块位于坪雾滨河地带,依托背山面水的优越自然环境,有利于承载中心城区西翼康养旅游功能,带动片区发展,同时可服务宝轮老城和昭化古城,承载旅游服务功能外溢。

调增二:工农片区康养地块,约0.5平方公里,性质为文娱、医疗用地。地块位于老城北二环与电子路交叉口,依托广元高铁站、老城区和千佛崖、黑石坡森岭公园、剑门蜀道风景区等优势资源,有利于发展康养旅游功能。

调增三:工农片区公益性住宅地块,约0.1平方公里,性质为居住用地。地块位于中心城区北部门户,依托广元高铁站及多个景区资源,结合门户新区建设,有利于发展公益性居住功能。

调增四:盘龙片区太阳村地块,约0.4平方公里,性质为商业、教育科研用地。地块位于机场北侧,依托机场和预留货运火车站,结合概念方案产业布局,有利于发展区域商贸功能。

调增五:盘龙片区物流地块,约0.1平方公里,性质为仓储用地。地块位于盘龙组团西北侧,依托动车所、京昆高速下道口和盘龙产业区,有利于承载商贸物流功能,与动车所联合发展高铁物流产业。

调增六:石盘片区污水处理厂地块,约0.03平方公里,性质为市政用地。地块位于西翼嘉陵江西侧,为缓解污水厂扩容压力,结合空间规划概念方案城市向西发展态势,有条件提前布局污水处理厂,以支撑未来滨江片区发展。

调减一:昭化片区红光生活地块,约0.8平方公里,性质为居住、绿地、工业用地。地块位于西翼嘉陵江、白龙江交汇处,考虑到原规划用地与新确立的文化遗址保护范围有重叠,建议腾挪用地指标。

调减二:昭化片区摆宴生活地块,约0.3平方公里,性质为居住用地。地块位于西翼嘉陵江、白龙江交汇处,考虑到原规划用地与新确立的文化遗址保护范围有重叠,建议腾挪用地指标。

调减三:宝轮片区红星工业地块,约0.7平方公里,性质为工业及配套用地。地块位于西翼西南角,考虑到原规划用地局部侵占土规基本农田,且近期发展动力不足,建议腾挪用地指标。

调减四:上西片区物流地块,约0.4平方公里,性质为仓储用地。地块位于广元站以北、京昆高速以南,考虑到原规划用地局部侵占土规基本农田,且用地狭长不好用,建议结合城市产业布局的西北向转移,腾挪用地指标。

四、调整结论

本次调整是在国家新发展理念指导下,结合广元市当前城市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川办发[201087号)等相关要求,对2010版城市总规的部分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局部修改和优化。调整方案与法定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关于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等强制性内容不冲突,与国土空间规划最新发展趋势及规划要求相契合,调整方案科学可行,有利于指导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附图:1.2010版城市总规用地布局图

      2.2010版城市总规局部调整方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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