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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一届广元市十佳文艺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04-01-30 字体: [ ]

广府函〔2004〕12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一届广元市十佳文艺工作者的
决    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生产出更多更好的弘扬主旋律、讴歌新时代的精神产品,促进我市文学艺术事业的进一步繁荣,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经层层推荐,“广元市十佳文艺工作者”领导小组审定,市政府决定授予严肃、何华安、李先铖、童臣贤、马惠元、张宽生、龙玉康、马红、郭维俊、江南十位同志第一届“广元市十佳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第一届“广元市十佳文艺工作者”再接再厉,发扬成绩,继续为我市文艺事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业绩。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热爱文艺事业、呕心沥血的工作热情,学习他们精益求精、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勤奋工作,生产出更多的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文艺精品,极大地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广元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