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9日
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