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02-18 字体: [ ]

广府发〔20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9日

  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