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4年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 2015-03-20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办理情况、载体建设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在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可在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464号,邮政编码:628017,电话:3265212)。

    一、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的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强化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四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二)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加强了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窗口管理。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事项、办理条件、工作流程编印成册,供群众方便使用。2014年10月原市煤管局并入市安监局,及时把煤炭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并纳入窗口管理。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强了信息采编力量,发挥好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把群众关心的政策法规调整、行政许可审批、矿山整顿关闭、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布。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四是与新闻媒体合作发布信息。通过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36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计划总结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15条,规范性文件信息643条,人事财务类信息3条,行政律法信息160条,其它信息1034条。     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在局网站显著位置公开了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行政审批项目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行政审批进展情况等信息。本部门的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安全生产事故,工程建设项目等信息也进行了公开。

    2014年,我局通过省安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动态信息共24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办理情况

    2014年12月1日,新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等多渠道进行宣传,营造了“依法治安”的浓厚氛围。2014年,通过市政府安委会季度例会,向媒体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4次;局领导参加“阳光政务”电视栏目,集中发布安全生产政务信息1次,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48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把局门户网站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浏览我局门户网站,可以及时查询本单位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三是在其他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我局通过中国安全生产报、《四川安全生产》杂志、广元新闻网、广元日报、广元广播电视台、新华网广元频道、四川新闻网等平台,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方向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深度不够。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深度;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