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及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宗地出让工作的函》(广国土供函〔2015〕字第06号),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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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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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y2015-08号 |
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办事处王家营(西滨道与回龙河交汇处) |
114612.61平方米(约171.92亩) |
商服、城镇住宅 |
商业、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 |
1.0≤容积率≤2.8 |
≤45% |
住宅及酒店≥30%,其他商业≥2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6600 |
8000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20日前到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20日11:30时前,到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15年4月20日11:0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5年4月2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多功能厅举行。
七、特别说明
该宗地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必须按规委会审议通过的《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综合规划建筑方案》进行建设。建成后的商业部分自持面积必须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自持比例必须达总商业面积的44%以上(家居生活广场50523平方米、酒店40885平方米、孵化中心100024平方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万源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四楼(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及电话人:唐兴兰 宁建华(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839-5572756
李 文(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0839-3264879
网 址:1.中国土地市场网
2.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3.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4.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九、缴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广元万源新区支行
账 号:51001660041052500728-8003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3月27日